借力“枫桥经验”解开千千结——兴城市推进非诉讼纠纷、矛盾纠纷调解见实效
成立全省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构建“1+10+24+N”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网络,“村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建立起近400人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兴城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非诉讼纠纷调解体系、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已具雏形。
一个“中心” 多方力量携手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辽宁省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方案》及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兴城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启动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当年7月17日,成立了全省首个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兴城各方力量携手探索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
兴城市非诉讼服务中心是兴城市建设的又一个司法品牌,是兴城全市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具体办理机构,承担非诉讼纠纷接待、指引、受理、分流等功能,设有受理登记、指派分流、研判分析、调解处置等工作席位。同时,在兴城市人民法院、公安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由道路交通、医疗、住建部门进驻行业性专业调委会,通过多元导入、系统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的工作模式,实现对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一个“网络” 构建“1+10+24+N”
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开展以来,兴城市司法局积极与兴城市委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兴城市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兴城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6个文件,为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并以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为统领,搭建并不断完善“1+10+24+N”的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对婚恋家庭、民营企业、土地承包经营、文化旅游、妇儿权益、资源权属、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房产物业、医疗卫生等矛盾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
“1”即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作为非诉讼纠纷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项非诉讼纠纷化解职能,根据当事人法律服务需求,研判明确非诉讼纠纷化解受理范围,并进行分流、指派、化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结果及时反馈”。
“10”即在兴城市法院、公安局、信访局、工商联、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自然资源局、妇联、民政局、环保局等10个部门分别设立非诉讼纠纷调解分中心,设立调解室,派驻人民调解员。
“24”即在全市24个乡镇街道设立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指导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宣传法律和政策等,及时向上级汇报纠纷化解情况。
“N”即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住建等部门进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一个“队伍” 强化调解力量
选聘和使用人民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兴城市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体系中重要的一环。2019年下半年,兴城市公开选聘了首批1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及部分分中心。针对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较重的法院,非诉讼纠纷调解分中心(即诉调对接中心)与信访非诉讼纠纷调解分中心(即访调对接中心)各派驻2人,均为长期驻在式派驻。疫情期间,将兴城市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的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下派到温泉、宁远、四家屯、古城4个街道办事处协助当地党(工)委做好疫情防控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7月以来,又在兴城全市乡村两级选聘37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基层有效开展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兴城市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开展一年来,全市共调解一般类矛盾纠纷976件,调解成功969件,调解成功率达99.28%。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访调对接中心共受理调解重大、复杂、疑难类矛盾纠纷158起,成功化解66起,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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