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学习贯彻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社会治理面临很多新课题、新挑战。如果社会治理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经济发展难以为继,整个社会也可能陷入动荡。
加强和改进全省政法工作,必须进一步推进落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和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要把共建共治共享作为基本遵循。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理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建是基础,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是关键,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全面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共享是目标,要使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举。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基层稳则社会稳,基层安则国家安。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要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风险防范化解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努力使问题不累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是时代大潮,网络化社会、数字化生活、智能化应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不仅更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也拓展了社会治理的路径途径。要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加强整体规划,提高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程度,拓展信息技术应用广度深度,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初心一如来时路,山高路远再启程。全省政法战线和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将在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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