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治点亮美好生活
“三堵六闹”现象少了,找律师打官司的人多了;城乡违法违章建筑少了,山清水秀的地方多了……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30余年润物无声,法治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宿松县人们的行为模式,该县百姓更是切身感受到了法治带来的和谐美好。
普法宣传润心田
“以前咱老百姓信访不信法,那是觉得当官的为了管我们,想要快点解决问题那就找大官。现在我们信法了,因为不管多大官都没‘法’大。”洲头乡泗州村村民吴贵明谈到自己从“上访户”转变为“守法户”的过程,深有感触说。
“贴标语、发资料、流动宣传车,这是八九十年代普法‘老三样’。过去的普法,是自上而下的单项普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百姓法治意识不断觉醒,倒逼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学法用法,普法工作走向了一个良性互动的轨道。”原宿松县司法局法宣股股长陈群策从事普法宣传工作30多年了,见证着法治在新时期社会发展中的改革变迁,可以说是一本“普法活地图”。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宿松县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治夜校”“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治宣传四季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以村民在生活中常见的实际法律问题为导向,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用很“接地气”的语言宣传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河道非法采砂、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毒品犯罪等农村频发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细致剖析农村、农民产生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
“时代发展了,老百姓的法治意识都提高了,但很多时候都是一桶水不满,半桶水晃荡,一知半解,想让大家集中学习一下,白天又没时间,现在好了,‘扶贫夜校’普法课可以让大家学法生产两不误……”二郎镇茯苓村党总支书记董荣琪说。
此外,该县还开辟了新媒体普法、“普法邮路”“地摊普法”等法治宣传新路径。大力实施“双培养”工程,已培育“法治带头人”219人,农村“法律明白人”4883人,创建了1个国家级、8个省级、43个市级和130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方位点亮了基层法治教育的明灯,照亮了农村法治宣传的“死角”,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前不久,宿松县委书记王华在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对全县领导干部如是强调。除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干部述法在宿松县也已形成制度化。
人民调解促和谐
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观念越来越新,与此同时,生活中的家庭婚姻、继承、赡养、扶养纠纷,生产经营中的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经济生活中的劳务合同、债务、赔偿纠纷滋生不断。相对以往的“官了、私了、官司了”纠纷解决途径,人民调解显得更具温情。
“‘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实现矛盾就地化解。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大力健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宿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石海燕介绍说。
截至目前,宿松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3个,其中,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9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全覆盖。
“都说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奈何孩子日子也都过得紧,不给生活费,没得空来看我,真让我告到法院去,左邻右舍都看着,我拉不下这个脸,心里也舍不得孩子受罚。多亏了村里和司法所的干部,你们是官家人说事讲理都有法律依据,孩子听你们的,他们心里也怕真吃官司,一家人坐下来和和气气地说开了,我往后跟着他们过心里也舒坦啊!”年过七旬的吴金姣老人,是二郎镇界岭村居民,谈及乡村干部帮她调解子女不养老纠纷,至今仍感慨不已。
针对医疗、交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宿松县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医调、交调、访调、综调、商调、婚调和天平调委会(诉调对接)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利器”。
2014年7月,宿松县医调委成立,通过选任聘任的形式,从该县政法机关和医疗机构聘用了3名专业知识丰富、调解技能娴熟的退休同志,专职从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聘请了3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兼职调解员,组建了69名法学医学专家库,打造了一支既懂医又懂法、专兼职相结合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
49岁的朱某因交通事故致左侧锁骨骨折。经宿松县一家医院救治,为其左侧锁骨打上钢板。朱某在家休息期间,钢板发生断裂导致再次骨折,需重新手术。朱某遂认为系钢板不合格所致,与医院发生纠纷。调解过程中,宿松县医调委组织召开医学专家咨询会,专家讨论认为,患者再次骨折的原因不清晰,无法明确划分责任,建议医院为患者治疗的同时,适当予以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将调解协议在宿松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医患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一场纠纷就此成功化解。
医患纠纷及“医闹”事件在宿松县曾经一度多发,因缺少有效的化解手段,处置效果一直不理想,医调委的成立恰是修正医患关系的“新药方”。多年来,经医调委调解的案件均做到了“六个没有”,即没有一起医患纠纷调解结案后出现当事人反悔情形、没有一份调解协议因违背法律和事实导致法院不予司法确认、没有一份调解协议未执结、没有一起调结的纠纷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发生一起由医患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没有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致使医患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该县医调委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此外,该县还着力打造乡贤调解品牌,全县共建立乡贤调解工作室241个,共有乡贤调解员512名。“十三五”期间,乡贤调解员共参与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850件,成功调处49005件,涉及金额27893.41万元。
法律服务暖民心
“改革开放初,困难群众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投诉。如今,公共法律服务早已走进了寻常百姓中间。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愈发健全,不光有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也早就建设起来了。就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你打个电话就能得到法律帮助,或者登录相关网站申请法律援助,鼠标点一下,律师就出现在你身边。”原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万全,干了一辈子老司法的他,对这个岗位情有独钟,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
在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一块标有“民生工程”的宣传牌子特别醒目:宿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综合服务为一体,老百姓有任何法律需求,只要跨进这个门,就会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在这里,无数老人通过法律援助得以安享晚年,不计其数农民工因讨薪成功喜极而泣,让许多弱势群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阳光。真正实现了“一个门”进来、“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近年来,宿松县不断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在全县22个乡镇均设立了法援工作站,在209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工作点,持续多年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品牌创建活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微信群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数据库。对人社部门牵头的讨薪案件,符合条件的快速、优先办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44件,为1287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564万元。同时,建立了旁听庭审、回访、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等制度,每年回访率100%,受援人满意率100%,零投诉。
此外,全县律师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护航,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建立全县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推行“一个案件,一名律师,一名领导,一个第三方单位,一套化解方案”的工作要求。去年疫情防控期间,成立疫情防控法律顾问团,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护航。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宿松县公证处主动为重点工程、民营企业、民生领域提供服务。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为及时固定侵权证据而特事特办,协助民营企业防范风险。举办公证“开放日”活动,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量身定做“公证套餐”。“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495件,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公证法律咨询16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公证案件110余件,为群众节省公证费用3万余元。
谈到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石海燕表示,下一步,宿松司法部门将在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上、方式上进一步下功夫,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便利,让公共法律服务的阳光照进宿松县的每个角落。
(孙春旺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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