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老邻居泪眼相对……

时间:2021-03-01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都是我当初太冲动,没考虑太多,老弟你可得多担待!”“我也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你也得原谅我!”近日,宝坻区法院大口屯法庭调处了一起相邻权纠纷,使房前屋后居住了30多年的两位老邻居握手言和。

  孙某夫妇和陈某夫妇系宝坻区某村村民,两家东西为邻,孙某夫妇居西,陈某夫妇居东。两家人已经做了30多年的邻居,平时的关系一直不错。但自从陈某家改造西厢房后,他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差。原来,陈某家的西厢房的后房檐延伸至孙某家的院落,遇到下雨天雨水会流入孙某家院落。2020年孙某打算建东厢房,因陈某家西厢房的后房檐对此造成妨碍,孙某夫妇找到陈某夫妇沟通,打算让陈某夫妇拆除西厢房的后房檐,并修建天沟。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可没过一周,陈某夫妇却反悔了,孙某夫妇遂向宝坻区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深知相邻权纠纷取证困难,处理不慎容易引发二次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仔细审阅卷宗,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纠纷发生的地点进行勘查、拍照,并制作笔录,走访双方当事人,并向镇政府、村委会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期间,承办法官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试图缓解双方的矛盾。虽然这次调解工作没有成功,但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就是谁也不肯先服软,一直较劲。

  承办法官再次将双方请到法庭,并专门邀请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开始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切入双方的争议,而是与双方聊起家常,帮双方共同回忆作为邻居30多年的点滴小事。渐渐的,双方的情绪不再对立。说到动情处,孙某和陈某的眼里都含着泪花。这时,承办法官有针对性的劝导双方要理性面对,换位思考。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陈某夫妇同意拆除西厢房的后房檐,消除排水问题给对方产生的影响。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在法院、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ftssan54566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