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为通行互不相让 法官巧借力案结事了

时间:2021-03-02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生活中也有不少邻里因为要“争口气”而对某件事互不相让、针锋相对。家住蓟州区官庄镇某村的李某与钱某就因为道路通行问题打起了官司……

  李某与钱某系同村村民,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李某认为钱某在其通向主路的田间道路种植作物和树木导致其无法通行,于是多次要求钱某将附着物清除。钱某则认为农业承包合同及村委会的分地单中均未标明田间道路的使用问题,李某的主张属于无理取闹。双方多次因此产生争执,经村委会、派出所、镇司法所调解均无果后,李某将钱某诉至蓟州区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首先到现场进行勘验取证,随后又联系了当地村干部详细了解案情,并为当事双方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你们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平时也没有什么积怨,在为自己便利的同时也应为他人着想,这样邻里才能和睦……”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开庭当日,被告请来了一位证人。证人在庭审中的发言引起了法官的注意,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位证人能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庭审后,法官得知该证人系村里辈分很高的长者,双方对其都很尊敬。于是法官主动邀请老人一起做调解工作,经老人调解后,双方态度都有所转变。

  法官趁热打铁,又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分别作出让步,钱某同意将附着物清除,双方达成和解,李某申请撤诉。纠纷中,法官抽丝剥茧找到问题症结,并巧借外力、耐心辨法析理,让当事双方都放下“面子”,各退一步、握手言和,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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