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21-03-0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1月12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初步贯彻落实意见。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朱雅频主持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提出要求。北京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各分院检察长以及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敬大力在交流发言中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对照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谋划,改革创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决策部署,不断推进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各分院检察长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朱雅频强调,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政法工作、首都检察工作都要突出体现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要求,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和新的历史坐标中,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在这样一个起好步、开好头的特殊时间节点,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和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悉心思考、合力谋划,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吃透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以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首都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主题,首都检察工作绝不能置身事外,必须积极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加紧进行思考谋划部署推进,这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重要体现。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的政治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时代逻辑,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必然性、现实必要性的高度,深刻理解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的丰富内涵,围绕准确把握“六个根本”,突出抓好的7件大事要求,明确检察工作“五个坚持”的司法检察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以理论的清醒、理念的转变、思想的淬炼、站位的提升,引领开启首都检察事业新征程。

  二要抓好研究谋划。没有对接要求的思考谋划,就没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的思考谋划。全市检察机关要对接北京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要求,明确首都检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深化首都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更多更好检察产品。要对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高检院“十四五”检察发展规划实施要求,结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首都检察工作发展向更高形态演进的趋势性特征以及检察工作发展在首善之区的地方性与阶段性需求,明确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市检察院党组要尽快向市委汇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结合首都检察工作实际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筹备召开第十一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市委、高检院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对首都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

  三要突出工作落实。坚持“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各项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检察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要统筹抓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着力增强检察供给体系对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适配性。要突出“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突出检察机关法律“守夜人”的职责定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解决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和影响检察制度优势的问题,提高首都检察现代化水平。要落实从基层着手、从基础做强、从基本能力抓起的要求,聚焦推动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源头性问题,在落实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措施上狠下功夫,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开创首都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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