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案例

时间:2021-03-01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张掖市肃南县泱翔中心小学原校长李志军、原总务主任托维福套取学生营养餐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志军、托维福虚列支出,累计套取学生营养餐补助13013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学校其他开支。2020年6月,李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托维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肃南县教育局解聘李志军明花学校副校长职务(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任肃南县明花学校副校长),解聘托维福泱翔中心小学总务主任职务。

  2.临夏州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8所乡镇卫生院套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0年3月,临夏州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所辖8所乡镇卫生院在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化验单等方式,套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共计20.7万元,用于各自乡镇卫生院参加体检医务人员和村医绩效工资、购买试剂等支出。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红生对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疏于管理,时任基层指导科科长马国林抓落实和跟踪问效不实不细,致使出现乡镇卫生院套取资金问题。2020年9月,刘红生、马国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康乐县、和政县、积石山县相关责任人,8所乡镇卫生院院长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3.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北关社区监委会原主任高萍、长城路社区监委会原主任王军花侵吞、骗取群众低保金问题。2014年至2020年,高萍、王军花利用职务之便,长期违规持有3户群众低保存折和“一卡通”,侵吞、骗取低保金共计186000元,用于个人使用。2020年8月,高萍、王军花被免去社区监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4.庆阳市宁县平子镇财政所原惠农会计郭云龙贪污侵占惠农资金问题。2019年1月至7月,郭云龙利用职务便利,扣减部分农户农村低保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资金94224元,并将扣减资金虚造在其违规持有的“一卡通”账户下,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生活消费等。2020年7月,郭云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5.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四联村党支部原书记袁福定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袁福定在兼任四联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长期将协会印章据为己有,违反扶贫互助资金发放程序,私自使用协会印章伪造借款约据,以29户农户及亲属名义贷款30万元用于盈利性经营活动。2020年3月,袁福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6.武威市民勤县昌宁镇党委原书记侍明海索贿受贿问题。2017年至2018年,侍明海利用担任昌宁镇镇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退耕还林、村社道路建设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贿受贿859280元。同时,侍明海还存在多次收受礼品、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9年12月,侍明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7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