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把泄露事故接警信息当成无本生意

时间:2021-03-01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只发事故地点,不泄露个人信息,即便查到,大不了被开除,不用负法律责任”,回溯过往,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原辅警沈某某在忏悔书上写道。但事情的结局并没有像沈某某当初想得这么简单。

  1991年出生的沈某某,二十岁出头就来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岩大队接警室工作。穿上制服的那一刻,他曾暗下决心,一定要将入职誓言记在心里,做在实处。

  “穿上警服之初,沈某某也曾主动拒绝被围猎。”参与该案查办的黄岩区纪委监委干部介绍。

  2013年,黄岩某汽车修理厂老板李某在交警大队帮客户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结识了沈某某。此后,李某多次联系沈某某,希望能够获取沈某某值班时接到的交通事故信息,方便自己派人到事故现场招揽生意,而作为交换,沈某某每月可以拿到一笔钱。但沈某某明白,不正当的事不能做,断然拒绝了李某的请求。

  工作上,沈某某兢兢业业,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2016年初,沈某某调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负责黄岩交警系统的报警信息派单。

  2018年初,沈某某妻子怀上多胞胎,一家人喜出望外,但这也一下子打破了沈某某原有的生活节奏。自己和妻子收入都不高,要同时抚养多个孩子,经济越发变得捉襟见肘。正在发愁之际,汽修厂老板李某再次联系了沈某某主动请吃饭。

  “以后你车子有什么毛病,开我店里来免费给你修。你每次值班挑些高档汽车的事故信息发我就可以了,每个月少不了你的好处。”饭桌上,李某“诚意”满满。

  办案人员介绍,一边是入职的初心,一边是车子免费修、每月还能有一笔额外收入,再想想家里的妻子和孩子,沈某某没有再犹豫,抱着“大不了被开除”的想法应承下了这笔“无本买卖”。

  那次碰面后,沈某某把自己的汽车开到了李某的汽修厂,做了一次免费保养。初尝“免费午餐”后,2018年2月,沈某某的“生意”正式开张。四天轮到两次接警值班,沈某某除了按照常规要求派发事故信息,还会偷偷摘抄高档汽车的事故地点、品牌等信息,通过微信编发给李某。

  按照约定,第一个月,沈某某收到了李某通过微信转来的2000元好处费。此后,第一手交通事故信息源源不断地通过微信输送给李某,李某也豪爽地把好处费从2000元/月提高到了2500元/月,2019年后又提高到了2800元/月。

  几次微信收款后,沈某某认为自己微信收钱不安全,容易被发现。2018年11月,沈某某把自己妻子的微信推送给了李某,要求李某每月把好处费转到自己妻子的微信上。深知这是不义之财,对于妻子的追问,沈某某除要求妻子收到钱后及时告知外,对于具体来源,不允许妻子多问一个字。

  2019年8月,交通警察局在内部监督中发现了沈某某违规泄露交通事故接警信息问题。公安部门调查后发现,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已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5月,经台州市监委指定,黄岩区监委对沈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了调查。

  黄岩区监委调查发现,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沈某某在担任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指挥中心辅警的过程中,利用负责接警调度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违规把600余条接到的交通事故地点、事故车辆品牌等信息泄露给某汽修厂老板李某,方便李某的汽修厂及时派人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招揽生意。在此期间,沈某某通过本人及妻子的微信收受了18笔好处费共计4.46万元。

  2020年12月,因涉嫌受贿犯罪,沈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王庆袁杨军)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1/11/0300725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