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无人机“越界”引纷争,法院“调解”固邻情

时间:2024-11-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无人机喷洒农药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成为许多农户的首选。然而,高科技的应用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由于操作不当或天气条件影响,无人机喷洒的农药有时会误伤邻近的农作物,从而引发纠纷。在过去的一年里,巴彦塔拉法庭成功调解了5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误伤农作物引发的纠纷,未有一起进入诉讼程序。

  2024年,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幸福之路苏木胜利村,村民陈某某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因操作不当,导致除草剂飘洒到村民巴某的玉米地里,致使巴某的玉米受损。巴某与陈某某对受损面积与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巴某无奈诉至巴彦塔拉法庭。庭长敖特根了解情况后,迅速组织审判团队并联合司法所调解员,前往受损地进行实地勘验,并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敖特根与调解员考虑到双方是近邻且事发偶然,首先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随后从时间、投资成本、邻里关系等多方面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巴彦塔拉法庭在调解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纠纷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1+3+N联动机制”,即以巴彦塔拉法庭为调解中心,联合巴彦塔拉、幸福之路苏木、查干诺尔三苏木(镇)的调解分中心,以及嘎查村、派出所、司法所、人民群众等多方力量,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这一机制有效整合了各方资源,提高了调解效率。

  

  同时,法庭还注重实地勘验。在受理案件后,法庭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了解农作物受损情况,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在调解过程中,法庭除注重解决具体纠纷,还注重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法庭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依据,引导他们理性思考,依法维权。并组建法律宣传小队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并邀请村民来法庭参加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72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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