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高效解纷助力提质增效
时间:2024-11-26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在审理一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时,法庭干警特远赴徐州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并在诉前鉴定中与鉴定机构共同努力,将案件圆满化解,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原告孙某诉被告鹤壁某农机公司、河南某农机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认为被告方出售的粮食烘干塔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造成燃烧机耗油量过大,烘干塔无法连续作业等情况,要求被告方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并向本院申请诉前鉴定。
鉴定时间确定后,法庭干警到烘干机所在地徐州开展鉴定工作,在第一天试鉴定后,发现该鉴定耗时长,耗资巨大,认为如果继续鉴定下去,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会导致案件达不到良好的诉讼效果,法庭干警立即跟鉴定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在正式鉴定开始前,与鉴定机构一起制定调解方案,法庭干警和鉴定机构老师分别从法律流程和鉴定成本的角度耐心予以劝说,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鉴定机构也表示,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剩余鉴定费用予以退回。该纠纷在诉前鉴定中予以化解,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经济成本,并解开了双方的矛盾与心结,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远赴异地开展鉴定工作并倾心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收获的是民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淇县法院将继续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以及判后的各个阶段,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调解,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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