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招聘”是假,“高价培训”是真,警惕“招转培”骗局

时间:2024-11-26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往往面临求职找工作问题,然而,那些打着高薪就业的幌子,实则让求职者缴纳培训费参加所谓培训的,可能是“招转赔”骗局。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即审结一起“招转培”诈骗案件。

  

  小李大学毕业后到处找工作,无意中在招聘网站上看到重庆某公司在招募健身房工作人员,薪资待遇都还不错,于是欣然前往应聘。面试官却告知小李和其他应聘者,其身体条件不符合或者应聘岗位已满。但公司尚缺健身教练,薪资高、待遇好,劝说应聘者参加公司的健身教练培训,称培训后可获得国家认证的证书,并可安排健身教练岗位就业。

  

  初入社会的小李砰然心动,但无力支付高额培训费。公司遂称培训费可以分期付款,于是小李签了培训协议,约定培训费1.98万元,培训期2个月。但小李却并未注意,公司称的“安排健身教练岗位再付培训费”并未写在协议上。

  

  小李培训结束后,取得了结业证书,但公司却并未给其安排工作,反而要求小李支付培训费。小李耽误了两个月找工作的黄金时间,花费了不少生活费,工作没找到反而背了一屁股债,气愤不已,遂一走了之。

  

  一年后,小李突然接到法院通知,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支付培训费1.98万元。小李觉得道理在自己,又无诉讼经验,此时在外地工作到重庆应诉不方便,就未到庭应诉也未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又过了段时间,小李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卡里余额被法院划扣。这才着急起来,找到法院反应了真实情况。

  

  经查明,该公司对外向不特定人群虚假宣传,以提供虚假工作岗位为诱饵,引诱小李等62人到公司应聘,继而谎称可以提供高薪职位和颁发国家认证教练证书为幌子,欺骗小李等62人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又通过债权转让 ,由第三人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方式骗取小李等62人的130余万元财产。目前,小李等人原审民事判决书已被法院依法撤销,小李等人不需再支付培训费。同时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李某某因涉嫌刑事诈骗罪已逮捕。

  

  法官说法

  

  “招转赔”诈骗,不仅给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带来经济损失,更对其心理造成了创伤,使他们对就业市场产生恐惧和不信任。法官在此提醒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务必谨慎小心,对于要求缴纳高额培训费的公司保持高度警惕,如遇到可疑情况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或向相关部门举报,避免成为“招转培”诈骗的受害者。另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应积极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确有不便可申请远程视频开庭,或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25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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