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约·媒体基层行 | 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子赋能基层治理

时间:2024-11-26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新疆司法厅邀请疆内外主流媒体,深入基层挖掘法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的生动实践,讲好新疆法治故事。“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出“法治之约·媒体基层行”专栏,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和田地区。

  “借贷纠纷是群众当中常见的一类纠纷,由于涉及金额、利息、期限等多方面因素,且多为口头协议或简单的书面约定,这类纠纷往往较为复杂。我们在解答这类法律咨询时一定要把握好关键信息,告知群众相应的法律条款,帮助其选择正确的解决途径……”

  近日,在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巴格其镇喀斯皮村举办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上,该村法律顾问阿拉帕提·阿卜杜热西提律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结对帮带的“法律明白人”古丽艾塔尔·多来提尼亚孜传授工作方法。

  今年以来,和田地区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结对帮带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即:“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统筹协调1300名村(居)法律顾问与7213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实现全覆盖结对帮扶。

  李顺琴是和田市司法局干部,也是和田市古江巴格乡金龙村的法律顾问。今年5月,李顺琴在金龙村开展法律服务期间,从自己结对帮扶的“法律明白人”穆太力普·玉苏甫处了解到,该村村民麦某的4个子女为争夺遗产继承闹得不可开交,小女儿帕某认为父亲麦某生前许诺全部遗产由她和孩子继承,其余3人持反对意见,几年来纠纷不断,多次协商未果。讨论了案情后,李顺琴得知4人的大伯父在家族中很有威望,于是便让穆太力普·玉苏甫将4人和他们的大伯父一起邀请到村委会。通过对4人分别进行疏导,向帕某讲清口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口头遗嘱必须满足“在危急情况下和两个以上第三方见证人在场见证”的特定条件。最终4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长达5年的纠纷至此化解。

  “‘法律明白人’在日常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时,经常会把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我反映,我会跟他们一起探讨交流,传授一些调解方法和技巧,共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李顺琴说。

  “有专业的法律顾问给我们进行培训,让我们汲取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学会了实用的调解技巧,在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时,也就更有底气了。”和田市伊里其乡纳瓦格村“法律明白人”阿依古丽·伊敏托合提在该村法律顾问排日迪古丽·阿卜杜瓦柯律师培训后时,发出了由衷感慨。

  排日迪古丽·阿卜杜瓦柯律师利用每月在该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与“法律明白人”召开碰头会的有利时机,组织法律明白人观看法治短视频,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指导培训。

  据了解,和田地区注重将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相结合,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将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场所打造为“1+N”密切协作、有机衔接的有力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坚持每月到村与“法律明白人”召开碰头会,共同研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并充分运用和田地区司法局提供的557部法治短视频和各类普法工具书,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帮带,“法律明白人”能力素养得到持续提升。同时“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开展法律服务3万余次。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11/8fa62c1b15184dc49e3b1d802ebb63d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