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安

时间:2024-11-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水质清、生态兴。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助力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蓝”绘就北疆“生态画卷”。

  

  

  联合巡河聚合力协同履职护生态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与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共同开展了联合巡河行动。

  

  

  

  

  

  

  检察人员采取“实地巡查+无人机巡航”的方式,对乌素图沟河流沿线的环境卫生、水质状况、非法排污、非法采砂、乱占乱建、破坏植被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走访排查。此次行动是检察机关对涉河湖违法行为等破坏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情况及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协同履职,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巡河护水协同守护河畅民安

  @集宁检察

  

  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联合集宁区河长办、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开展巡河行动,着力建设维护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检察人员向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询问了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具体情况,并现场对河湖长制公示牌设立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查看,确保公示牌设立规范,河湖长信息及时更新,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同时利用无人机对泉玉岭、泥旦河、庙湾子、霸王河、老平地泉沟等河湖水域进行查看,围绕河道乱占、乱建、乱采、乱堆以及是否存在水污染等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霸王河满达东街大桥南北两侧护栏转角处塌陷,霸王河水域部分围栏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检察人员与相关负责人现场交流、进一步核实情况,督促其及时依法整治。

  

  

  联动履职共促河湖管理保护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与海勃湾区农牧水务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

  

  

  

  

  

  

  在千里山水库,巡河组向水库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水库今年以来的水情、泄洪情况、日常监管情况及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同时实地查看了水库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水质与周边生态环境是否存在污染等情况,并就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职能互补,建立健全河湖保护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巡河组还走访了辖区其他河道,重点查看河道岸边生态环境与河道内是否存在倾倒垃圾、违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情况。

  

  综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检察院、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11/t20241125_67366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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