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到东至县法院督导营商环境及审判管理工作

时间:2024-11-22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15日,池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剑到东至县法院督导营商环境及审判管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池州中院审管办、营商办负责同志陪同督导,东至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许院生,分管院领导及审管办、营商办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听取了东至县法院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分析了当前东至县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并就加强破产审判、做好执破融合及强化案件监管等方面工作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

  吴剑对东至县法院营商环境及审判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标杆意识、争先进位意识,高站位抓好营商环境及审判执行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发挥好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做好立、审、执、破协调配合;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要持续做好调解工作,做实做细案件全流程调解,以调解促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许院生表示,东至县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锚定目标,瞄准短板,倒排工期,抓实抓细抓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2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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