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法院:工程款久拖未付 法庭倾力终化解

时间:2024-11-22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安达市法院铁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也为涉案企业节省了诉讼成本,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案情简介

      原告大庆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由原告施工被告发包的四个项目。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进行施工,项目于2020年9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但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00余万元未付,原告故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王明俊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企业,希望能够促成双方调解,但双方公司始终各执一词,且对工程款总价有较大分歧,考虑到工程量没有经过双方最终结算,即使开庭审理,也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施工的工程量,但司法鉴定不仅需要额外支付高昂司法鉴定费,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将导致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延长,资金回款时间长,诉讼时间成本大,结果不确定性高。考虑到各种情况,法官认为,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为了切实解决纠纷,最大限度保障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选定时间,邀请双方企业法人一同前往工程地点现场调查,确定工程施工情况。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施工合同,依次查看了由原告公司施工的办公楼、车间,就“能否明确工程范围”“人工和材料都是谁提供的”“工程是否合格、是否已经使用”“对于工程款到底存在哪些分歧”等问题,多次向双方法人发问,并在发问过程中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在行程中也继续主持双方调解,同时也指出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双方的诉讼成本将大幅上涨,达成可行的调解协议切实化解纠纷才是最好的选择。双方法人的态度在行程中也逐渐软化,在法官的耐心梳理下也解开了心结,均表示回去后会尽快拿出调解方案。调查结束后,双方公司向法庭递交了调解方案,因双方给出的工程款数额十分接近,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企业也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安达市法院将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积极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升涉企纠纷的化解效果,也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司法助力。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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