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丨“背对背”+“面对面” 当场履行完毕
时间:2024-11-22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这费用你必须退给我!”
“我指定是不能退,我们这卡是有期限的,他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来,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不能退。”
王某于去年在被告某俱乐部处购买了三人大班游泳课套餐,随后王某因身体原因短期内无法再游泳,故与被告协商退卡或转课事宜,但是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办卡至今,原告一次未使用,后原告母亲与被告员工发生冲突,经协商,被告将原告未消费的游泳课套餐全部退还,但游泳会员卡的费用,被告以超期限一年为由拒绝退款。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接收案件后,仔细推敲,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于是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
但是双方情绪激烈,僵持不下,所以法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力求化解双方矛盾。
首先法官与被告沟通,“你方无法提供你告知原告这卡有期限的证据……” 法官向被告释明了合同生效的法律规定以及格式条款的效力要求,还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强调了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退卡障碍。经过沟通,被告同意退还部分费用,并可以当场履行。
于是法官又与原告协商,针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解释,告知原告俱乐部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合理成本,并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原也告同意协商,愿意减少退还金额。
经过前期多轮“背对背”调解,法官又开展了“面对面”调解,双方坐下来理性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俱乐部扣除部分金额后,一次性退还原告剩余款项。协议达成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当场履行,确保了调解结果的迅速落实。至此,该案成功化解。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5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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