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海洋:纵身入山海  逐梦青绿间

时间:2024-11-22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杜海洋,现任汝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近两年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环保整治“三打”专项行动突出个人、洛阳市“百姓宣讲员”等称号。

  近日,杜海洋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新——是锐意进取勇创新

  是新手亦是新锐

  2023年1月汝阳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揭牌成立,集中管辖“豫西山地丘陵生态区”5个县市区(汝阳县、汝州市、登封市、新密市、上街区)一审环境资源案件,汝阳法院立足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环资审判团队,她从一名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环境资源审判方面新手,她迅速成长,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在环资审判工作中的专业水准。同时主动与团队到集中管辖法院就集中管辖后环境资源案件的甄别、立案、移送、巡回审判、府院联动等进行交流对接,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会签集中管辖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不断拓宽共建领域,省级合作层次。

  在汝阳法院审理孟某非法采矿刑事一案时,她敏锐从案件中挖掘普法素材,自编自导环资普法短剧《别打扰我种地》,通俗易懂而又别具特色的宣传,让小短剧实现“大普法”,先后被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民生频道播出,被洛阳中院、河南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实——是脚踏实地行不辍

  是实干亦是用心干

  2023年11月,王某多次深入西泰山,采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蕙兰23株,并在快手平台公开发布兰草视频,通过微信转账以每株一千元价格出售给许某,王某采挖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破坏了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2024年6月,汝阳法院对该起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巡回审判。在庭审中,她结合案件当庭教育被告人敬畏自然,责令其自觉履行修复义务,引导被告人从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后悔不已。

  判决结束后,她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作为首要选择,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修复方案对受损的22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蕙兰共同进行修复。

  独木不成林,单丝不成线。为推动豫西山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她积极协助区域内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作,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及时向各级行政机关发送环境资源司法建议3件,均得到妥善处理;2023年11月,参与我院与市中院、市检察院设立的淮河流域(汝阳县)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警示基地的创建工作;2024年8月,参与我院与洛阳中院联合发布全省首份水资源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护航全域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路遥不坠其志,行远不改初衷。前坪水库、玉马水库、雪花山运动公园、红腹锦鸡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红豆杉野生植物保护基地……她守护山水的足迹遍布豫西山区。
回头望,豫西山区郁郁葱葱如诗画;向前看,北汝河一泓清水向东流。司法护航绿水青山,她一直在路上。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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