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时间:2024-11-2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分级对2023年底前有效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671件,确保应清尽清,不留死角。

  评估认定找准症结。重点清理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研究后提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同意后,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36件,修改29件,宣布失效90件。

  统筹衔接健全机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同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本部门网站的数据收录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59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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