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技术综合楼配电房检测维保招标公告

时间:2024-11-22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自管配电房预防性试验检修项目

  2.项目地址:合肥市清溪路100号

  3.项目简介:安徽省司法厅自管配电房进行年度预防性试验,更换故障表计等工作。

  4.项目预算:9.996万

  5.标段(包别)划分:分1个包。

  二、招标内容及需求

  内容:安徽省司法厅自管配电房进行年度预防性试验,更换故障表计等工作,具体需求见下表:

  

  高低压配电系统进行预防性试验,出具书面记录和试验报告。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工(10人)、辅助工人身意外保险不少于100万元。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工作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至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KV及以上变配电运维服务或承修、承试业绩不少于4份。

  5.须可开具与本项目内容一致的服务类税务发票。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需求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本次采购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本公告公示期5天。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3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

  4.报名及投标地点:合肥市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305办公室。

  5.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1-65982882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tzgg/575914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