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
1月14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国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成效情况。近年来,公安部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连续大幅下降,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树立了枪爆治理的中国样板。
2023年,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破获了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收缴了一批非法枪爆物品,消除了一批枪爆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5.8%。主要做法是:一是坚持以打开路,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围绕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三个领域,挂牌督办128起重大枪爆案件,集中开展破案攻坚。今年以来,各地共破获枪爆案件1.9万起,打掉团伙54个,捣毁窝点237个。江西、湖北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特大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据此组织发起34起全国集群破案会战,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31人,收缴枪支495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290吨。
二是全面清理整治,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针对农村地区及山区、林区、牧区等重点区域,部署开展非法持枪狩猎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加强对非法狩猎突出地区、部位和时段的巡防宣传。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清查收缴力度,强化动态查缉和社会面巡逻查控,全面查缴社会面非法枪支。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边境一线和重点口岸堵截、查缉力度,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系统推进了源头治理。挂牌整治25个枪爆重点地区,彻底扭转被动局面。会同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广播电视、体育、国防科工、矿山安监等部门开展枪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网上贩卖枪爆物品、传播枪爆制作技术、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等违法信息,营造良好网上环境。会同网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和邮政寄递企业座谈会,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各地排查整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安全隐患1.2万起。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深度营造了良好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今年以来,各地接到群众举报枪爆线索1440条,据此查破案件567起。近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集中销毁近年来收缴的各类非法枪支8.8万余支。活动充分展现了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战果和成效,宣传了非法枪爆物品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增强了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下一步,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立足新形势新挑战,扎实抓好既定措施落地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排查收缴。开展多轮次集中清查收缴行动,突出易私制、私存枪爆物品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面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最大限度压减社会存量。
二是开展破案攻坚。发起集群战役,打团伙、摧源头、端窝点,坚决铲除涉枪涉爆隐患。对跨地域重大非法制贩案件,实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协调多部门联动、区域间协作,集中开展查处打击。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涉枪涉爆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加强日常源头监管,防止发生涉枪涉爆案件、事故。
四是严管重点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平台治理,铲除网上滋生土壤。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加强邮政快递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安检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封堵非法流通渠道。
发布会上还指出,近年来网络已成为枪爆违法犯罪的重要滋生地。早在2015年,公安部就会同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规定所指危险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依据规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互联网相关许可或者备案后,仅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对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枪爆物品信息,互联网企业未按有关部门要求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络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枪爆物品信息,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设立用于制作或者销售枪爆物品的网站、通讯群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xwzx/gayw/202411/t20241120_4733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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