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 “看得见”的执行行动 “摸得着”的执行效果

时间:2024-11-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强化协作执行机制

  用好用足执行措施

  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奋力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扎赉特旗法院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重点推出四项措施,助力执行领域诚信建设工程向纵深推进。

  

  强制执行+善意文明让执行更有力度

  田某申请执行李某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34300元,于2023年11月1日立案执行,扎赉特旗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消息,被执行人在绰勒地区某旅馆内住宿,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上述地点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被执行人佯装配合传唤,在走到其女友冯某某身边时,李某龙趁干警不备撒腿就跑,冯某某则对法院干警百般阻拦,由于干警对当地地形不熟悉,在追逐过程中不慎跌入路基,被执行人暂时逃脱。几天后,暂时逃脱的被执行人始终心神不宁,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主动到案,扎赉特旗法院对李某龙妨害执行的行为依法处以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李某龙在执行干警的教育下,主动承认错误,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

  扎赉特旗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适用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悬赏公告、限制出境等失信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采取司法拘留176人次,移送拒执罪5件,发出执行悬赏公告6期。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失信惩戒的“负向”倒逼,一手抓守信联合修复的“正向”激励,对于因失信惩戒导致信用受损人员和企业,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区分和把握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的适用条件,对已履行法定债务的失信人员或企业,经综合考察后,依法减轻或解除惩戒措施,帮助其走出困境,重回诚信轨道。今年以来,对4家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为51名主动履行的当事人进行信用修复,屏蔽失信公开信息363人次,解除限制高消费564人次。

  

  执行前置让执行更有精度

  为切实提升生效法律文书的即时履行率,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扎赉特旗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行立、审、执全流程工作机制。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当事人来院立案和参与诉讼过程中,对诉讼、执行风险特别是“执行不能”的风险进行告知提示,引导当事人做好风险预判。利用法律“七进”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广场等,弘扬“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的正确价值观,宣传失信后引发的一系列不利后果,引导公众养成遵法守信的习惯。

  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促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即时履行。推行执行督促制度,在立案执行时针对符合执前督促条件的案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启动执前督促程序,下达书面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对义务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在执前督促期间履行的益处。今年以来,对自动履行的当事人送达履行完毕证明书4份,让“守信获益”成为社会共识。

  

  科技赋能+多方联动让执行更有深度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扎赉特旗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白某给付申请人李某50000元本金及利息。由于白某逾期未履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当日,白某驾驶汽车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驶入某巷道后失去踪影。面对找车难题,执行干警借助无人机设备锁定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并成功控制了白某。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白某意识到了逃避执行的后果,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扎赉特旗法院充分利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坚持线上线下全方位查控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用科技赋能执行工作,帮助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加强法院与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执行合力,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实施打击惩戒,不断提高执行质效。拓展“执行+公积金中心”联动机制,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推动以保促执,加大财产保全力度,鼓励和支持当事人在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909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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