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有责任感的法官助理

时间:2024-11-19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光阴荏苒,驻足回望,来到川口法庭工作已将近一年。成为一名家事法庭的法官助理后,我深切感受到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深刻明白每一件婚姻家事案件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文明与进步。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中的家庭关系和矛盾纠纷往往错综复杂,当事人遭受的精神创伤也更为严重,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需要注入更多的司法温情和耐心抚慰。尤其一些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更需要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求,以较强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进行心理疏导。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原、被告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久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各执一词,谁都不愿退让一步,孩子的抚养权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

  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孩子已年满八周岁,承办法官立即征求了孩子自己的意见。起初,女孩在听到父母离婚的消息之后低头沉默,滴答滴答的泪水不经意间打湿了桌角,久久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考虑到陌生的环境和工作人员可能给女孩带来了一定的心理压力和戒备,因此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见此情景,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向女孩询问答案,而是展开了耐心细致的安抚工作。

  “跟法官阿姨聊一聊你最喜欢的电影吧,或者聊聊你们班最近发生的趣事儿。”

  见法官和蔼可亲的笑容,女孩逐渐放松,聊了起来。在详细了解女孩的学习和生活现状后,法官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女孩释法析理。最终女孩慢慢打开了心扉,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子女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婚姻的破裂不能割裂亲情,无论双方婚姻如何变化,子女都不应该成为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父母更不能成为孩子健康成长路上的羁绊,双方应从更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减少对立、充分协商,尽心尽力、合情合理地确定抚养权和探望权相关问题,更加关注未成年子女情感需求、身心健康以及心理疏导,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轻因父母离异所带来的心灵创伤,携手为未成年子女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学习成长环境。

  上述这类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案件中,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发生矛盾和提起离婚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父母离异之后,子女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重大变化,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陪伴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法官要做的,就是确保父母离婚不离责,以法之名让未成年子女获得应有的保护。

  

  结 语

  家是心灵的港湾,家事案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一件件家事案件就是一个个家庭生活的真实缩影。家庭纠纷的高效化解,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家事法庭的法官助理,我深刻明白不仅需要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辅助法官完成审判工作,而且也需要用“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更多地走进群众,融入群众,去关心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在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中,不断提升工作质效,逐渐成长为一名能断家事、善断家事的好法官。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10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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