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景这边独好——高效化解涉旅纠纷,让游客“纷”解“忧”无
时间:2024-11-19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利用下班时间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旅拍引发的纠纷,并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前来丽江旅游的游客尹某与某旅拍店订立了旅拍合同,在旅拍过程中,尹某将其金戒指交由旅拍店的工作人员代为保管,旅拍结束后,该金戒指因保管不当,不慎遗失。经多次协商无果,由于尹某已预订当晚返程机票,若无法及时解决纠纷,其行程将会受到影响,双方于当日下午十八时三十分至旅游专门法庭寻求解决。
完成当天庭审任务的法庭工作人员,顾不上休息,急游客之所急,立刻开展调解工作。在充分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双方的诉求后,法庭工作人员快速抓住了争议焦点,就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并积极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让旅拍店理解游客丢失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后的心情,也让游客体谅旅拍店无偿保管的善良管理人责任。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并就赔付事宜达成一致,旅拍店当场履行了相关赔付义务,最终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游客得以顺利乘机返程。
对于涉旅纠纷的化解,法庭始终坚持积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专、快、精”的理念,努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涉旅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用实际行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尽量不让游客朋友们带着纠纷和困扰离开丽江,让游客及商家真切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来源:丽江古城法院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1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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