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7次学习研讨(扩大)会
11月5日,四川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7次学习研讨(扩大)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政治自信和法治自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四川新篇章”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前,四川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列席人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心得体会。会上,集体学习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忏悔实录XⅢ—违反党的纪律警示教育读本》案例,关于离职人员从业管理相关政策等内容。中心组成员张能、袁彩君、罗强作重点发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袁均、审监二庭主要负责人许静作自由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立足全局观法治、着眼整体谋法治、胸怀天下论法治,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指出,要坚定“法治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了一个富有历史深意和时代内涵的新概念“法治自信”,并就坚定法治自信作出了深刻阐述。全省法院要始终坚定政治自信和法治自信,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为民宗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四个现代化”,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会议指出,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被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间谍、邪教等危害国家安全,以及重大恶性、黑社会性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打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食品、药品、环境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抓紧抓实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刑事等审判职能,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聚焦“省之要者”,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省法院要准确领会把握省委全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四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全会精神上来。要切实抓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持续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和调查研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建功新时代、谱写新篇章的实际成效。要扎实抓好省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抓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重点工作,全力冲刺全年审判执行目标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四川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四川高院副院长吴涛,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以上巡视员、省管二级高级以上法官,驻四川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室主任,四川高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政治督导员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906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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