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安县法院:本地法官帮外地企业成功讨薪

时间:2024-11-19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简介·

  张宁,男40岁,中共党员,2015年到法院工作,现任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法官。多次获得市院嘉奖、市院优秀司法辅助荣誉称号。

  

  10月25日,在法官张宁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一封感谢信被压在了他的办公桌玻璃板下。在这封信中,记者看到对方满满的感谢之情跃然纸上。说起这封感谢信,张宁的思绪一下被带回到了办理江苏某公司案件时的情景……

  去年4月,江苏某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将鞍山某公司诉至台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鞍山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被告鞍山某公司迟迟未予履行,江苏某公司急需该笔工程款发放全厂两百多名工人的年终工资,无奈之下向台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张宁在深入了解情况后,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企业有难处,咱们必须得帮,何况还涉及两百多名工人,这两百多名工人背后就是两百多个家庭,他们能不能过个好年、幸福年就靠我们了。”

  在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后,张宁约谈被执行人沟通还款事宜,但被执行人全是推脱的说辞,言语之间都在想办法抗拒执行,张宁便多次利用工作和休息时间赴鞍山某公司进行执行调解。

  “你这么拖着不是办法,俗话说欠债还钱,欠款你并没有异议,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还款呢?”在见到鞍山某公司负责人后,张宁试图找到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突破口。

  “欠的钱我认,可是我们也需要走流程。”

  “需要多长时间?”

  “年后吧,快过年了,我们财务也要回家过年了。”

  “你知不知道对方企业也有两百多名工人等着这笔钱过年呢,换位思考一下,你要是对方企业中的一名工人,结不出工资,你能不能过一个好年?做企业要讲信誉,你这样经营,以后有其他企业敢与你合作吗?”

  张宁先后4次前往鞍山某公司进行调解,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通过张宁的不懈努力,今年2月1日,被执行人全部给付300余万元执行款,解决了江苏某公司燃眉之急,让两百多名工人能安心度过新春佳节。

  这封感谢信被张宁压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下,他深知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只有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在涉企纠纷化解上出实招、求实效,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稳”,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台安县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3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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