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洪区法院:把点滴诉服“小事”办出温暖
时间:2024-11-19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请A001号到1号窗口办理业务……”每天上午九点,伴随着叫号系统准时响起,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始了崭新的一天。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工作人员张莉莉准时走上岗位,耐心地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当事人,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张莉莉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业务水平,从细微之处、点滴之事入手,将实事真正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当事人初到法院,不了解诉讼流程,她一一耐心解答,详细告知;群众立案有困难,她热心沟通,帮着想“点子”、找办法、解难题。一声声感谢,饱含着群众的肯定和信任。
这天,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她进入到诉讼服务大厅后,既不叫号,也不办理业务,而是眉头紧锁,在大厅里来回踱步。张莉莉见此情形,主动向她询问。经过了解得知,被告欠她2万余元,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偿还欠款。本来以为事情能够顺利解决,没想到出了“岔头”,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可被告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信息,案件因此进入了“死胡同”。张莉莉在了解情况后,建议这位当事人走执行异议程序,通过增加被执行人追回欠款。她这样办理后,通过执行异议找到了被告可执行的财产,顺利要回了所欠款项。一周之后,她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多亏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指明了方向,要不这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真是让我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这本是一件小事,却体现出了于洪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的决心。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35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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