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善意执行 帮助被执行人卖茶油还债11000元
时间:2024-11-19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与被执行人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祁阳市一农村开设了一小型榨油厂。执行干警责令于某某通过卖茶油的方式偿还欠谢某某的剩余11000元,于某某表示茶油目前没有销路,执行干警遂从多种渠道帮助被执行人找到一收购茶油的买家。
执行干警本打算11月9日周六去于某某的榨油厂执行,于某某表示9号是其60岁生日,希望执行干警让其先安心过生日。本着人性化执行原则,祁阳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应君遂带队与买家于11月11日一同前往被执行人于某某的榨油厂,帮助于某某现场售卖出 10000元茶油,加上于某某自己凑齐的1000元,全额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7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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