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一基地入选最高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时间:2024-11-19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总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成效和经验,从全国法院十年以来建立的司法保护基地中评选出10个示范性保护基地,湖南高院指导和培植的岳阳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成功入选.

  近年来,湖南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法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把常态化和创造性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要内容,探索建好用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努力以法治力量引领美丽湖南建设全民行动。

  湖南岳阳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

  [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君山区人民法院在君山区设立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探索集中使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由赔偿义务人交纳的用于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赔偿款,发挥生态环境修复、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公众参与的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该基地主要工作为野生动物救助,设立在岳阳市林业局批复设立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占地500余亩,其中围栏救助野生麇鹿场地240余亩,设有鸟类收容救助大型场馆及猴子、狐狸等哺乳动物科普宣教教助场馆,配备专业救助人员5人,具体实施机构为岳阳市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

  [运行成效]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君山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采取签订委托实施协议,拨付公益赔偿资金委托专业野生动物救助机构进行野生动物救助,并向人民法院报送年度结项报告,接受集体审议部门监督的运营模式。岳阳市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分别于2022年、2024年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益资金使用项目申请,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人大、政协机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志愿者团体、专家等进行项目集体审议,并由辖区君山区人民法院负责具体实施,集体决定拨付共计56.86万元用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麋鹿种群及候鸟等野生动物救助和食物补给、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君山区人民法院与岳阳市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签订了2022年度、2024年度《东洞庭湖野生麇鹿种群及候鸟食物补给项目委托实施协议》,委托期限分别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通过项目实施,以达到缓解因干旱严重、洞庭湖水位大幅下降、秋冬食物短缺导致麇鹿及其他野生动物死亡的情况,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委托实施期间,岳阳市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使用项目资金购买玉米、青菜、南瓜、黄豆、精饲料等,并用无人机播种黑麦草,多批次进行野外投食和食物补给活动。2023年救助野生动物163起,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1只,新生小麇鹿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画眉鸟、猴面鹰、猫头鹰等30余只,国家“三有”动物100余只,相比2022年的89起,救助增长83%,充足的食物补给提升了野生动物的存活率,提升了东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达到了项目预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效果。2024年至今救助野生动物171起,在汛期救助被洪水围困野生麋鹿12起14头,跟踪169头麋鹿顺利上岸,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天鹅、杜鹃鸟、貉、鹰隼等20余只,救助“三有”动物150余只,野生动物救助存活率达到75%。现今东洞庭湖野生麋鹿种群数量已达到280余只,资金使用对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2022年至2024年项目实施期间,先后开展了项目审议成员参加基地揭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师生100余人前往基地进行环保公益法治研学等活动,接待各级领导、中小学生参观等300余次,1.6万余人,发挥了展示、宣传岳阳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修复成果的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升了岳阳生态三张名片“江豚的微笑、麋鹿的倩影、候鸟的欢歌”的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99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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