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召开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工作调度会

时间:2024-11-19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推动解决商业纠纷指标提升,积极助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日,大兴安岭中院组织召开地区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瑞明主持会议,解决商业纠纷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杨瑞明强调: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目标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我们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目标,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时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二、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工作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解决商业纠纷指标水平,关键在于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要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等机制创新,提高办案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专班各成员单位、中院各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一是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确保涉企案件快速高效办理,提升解决商业纠纷的便利度;二是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整合,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水平;三是要积极学习试点城市先进经验,探索创新举措,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实现解纷降本增效,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表态发言,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按照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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