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执行丨讲法理、说事理、谈情理

时间:2024-11-19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唐某因家中急用钱,向朋友纪某借款25000元并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然而到约定日期后,唐某并未还款,纪某多次讨要无果,且一直联系不上唐某,无奈之下只得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由唐某向纪某偿还借款25000元和所产生的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深入排查,发现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目前在外地务工,无法联系到其本人。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纪某的电话,纪某称被执行人唐某已返回四平,现在正在铁西区某麻将馆里打麻将。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到达该地点,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唐某。

  

  

  在和申请执行人纪某沟通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由于被执行人唐某多次食言,纪某已对其失去了信任,纪某表示拒绝与其和解。

  对此法官以两人多年友谊为突破口,运用“法理+情理”调解“组合拳”,释法明理,讲法理、说事理、谈情理,并为双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调解意见。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晚十点,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唐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民之所盼,行之所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99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