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书来:干执行虽不是无所不能,但一定竭尽所能
人物简介
黄书来,男,汉族,199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2018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清丰县法院法官助理。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主要从事执行工作,2024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5件,执结案件245件,结案率、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均位居前列。先后被濮阳中院表彰为“审判质效先进个人”、“‘豫剑执行’专项活动标兵”等荣誉,多次被清丰县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实质性纠纷,要让双方“共赢”
在与当事人的交往中,黄书来用诚心、真心赢得百姓安心,用心、用情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以“如我在执”的意识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在执行陈某申请王某等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他多次深入现场查看土地现状,向村委会积极了解情况并多地走访。因该执行案件距判决时间已近三年之久,被执行人所占10余亩土地现已被该村生产队二队二十几户村民占用并种植小麦,该案土地涉及面积大、牵涉广,进一步加大了执行难度。为避免矛盾冲突加剧,他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联合乡政府、村委会集体开展沟通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申请执行人陈某等人自愿补偿现占用人小麦种、化肥等费用共计2000余元,现占用人承诺将土地上小麦等附着物转让于申请执行人陈某。在乡政府、村委工作人员的联合见证下现场划线、钉桩,确认土地界址,顺利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在确保不打乱农民生产生活、不毁坏“青苗”小麦的基础上顺利执结。
让当事人听得懂、能信服“
我想,这就是执行工作的意义吧,虽不是无所不能,但一定会竭尽所能。”黄书来在青年干警演讲时说道,作为一名执行干警,他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不仅兑现申请执行人承诺,也让被申请人由内而外信服。姚某、孟某与唐某物权纠纷一案,因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姚某、孟某二人申请强制执行。交付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一直对自己未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辩解,黄书来秉承善意文明和谐执法理念,对执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释法明理,在不厌其烦的解释下,被执行人情绪得以缓和,并说“法官,俺也不懂法律的条条道道,做生意讲的就是诚信,经过你们给我讲法律规定,我懂了”。后经过长达10余小时的清点、搬运,最终,机器设备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因案施策,最大程度兑现申请人权益
执行工作是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公里,为切实用“真金白银”兑现承诺,黄书来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对承办的每个执行案件因案而异,制定出合适的执行方案,使执行案件在最快的时间执行到位。对于拒不还钱的失信被执行人,他还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入村张贴“老赖”大头贴等方式,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藏,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集中执行、突击执行活动中,黄书来抓住节前外出打工被执行人回乡之际,采取拘留等措施,执结了一批被执行人常年外出不归的疑难案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作为执行干警,黄书来时刻感知着申请人背后那份殷切期盼,工作以来,他的足迹遍布清丰大小村镇,深夜拘留被执行人、周末调解案件更是家常便饭。从简单的民间借贷到返还嫁妆、探视权、罚金,为了不断提升案件执行质效,黄书来对办理的执行案件进行盘点,总结经验技巧,钻研执行业务,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路上不断努力。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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