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魏文娟:探索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模式

时间:2024-11-19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南方+记者专访了韶关始兴县优秀人民调解员、始兴县司法局城南司法所所长魏文娟,其分享了有关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南方+记者:

  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长时间了?请问您是如何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这些年您经常接触哪类纠纷调解案件?

  

  始兴县优秀人民调解员魏文娟接受专访。杨韬 摄

  魏文娟:

  我于2015年入职始兴县司法局工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有9年多的时间。

  群众利益无小事,自我参加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开展“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将法律援助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为辖区群众提供有关婚姻家庭类、赡养纠纷类、工伤赔偿类、劳动争议及劳务报酬类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在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方面,集合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社区民警、“法律明白人”等专业力量,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镇、村(居)民法律需求提供帮助。基层矛盾纠纷基本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农村土地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都是我经常接触的。每一个案件调解成功后收获的都是一份感情,我收获了亲切感、安全感、幸福感。通过我工作的努力,使群众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社区稳定,通过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自己也非常有成就感。

  

  南方+记者:

  我们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调解工作,您有没有总结出自己的思路和方法?

  魏文娟:

  在调解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真心待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找到我就是对我最大的信任,让群众的烦心事得到妥善的解决,是我始终坚持的目标。在一次次的耐心倾听和热脸相迎中,我收获了群众的信任。以公心断是非。公平公正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双方的信赖,为纠纷化解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以法律为准绳,化解纠纷。坚持学习人民调解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有效运用在自己的调解工作中,为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做到知行合一解急难,设身处地。就是把当事人当成亲人朋友看待,站在当事人立场上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稳妥一点,在化解矛盾中少批评、多鼓励,感化示范。

  

  南方+记者:

  作为人民调解员,在日常业务当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给您带来什么样的感受?您印象最深的是哪一宗调解案件?

  魏文娟:

  很多时候那些矛盾都是小事引起,但因为冲动、气愤、互不相让造成矛盾上升,而我们调解员要做的就是耐心、细致地解决他们心中的那根“刺”,我们调解工作的意义也是如此。这要求我们调解员要有真正为群众服务的精神,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急,要有奉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

  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今年3月份我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一位八旬老人有五个儿子,现老人因中风只能躺卧在床不能动弹无法自理。老人的小儿子邓某反映,自己和几个哥哥经常因老人赡养问题吵架,几个兄弟心有隔阂,产生矛盾,请求帮助。司法所受理来访后,为尽快解决,联合镇综治办、村委会当即展开调处。因是赡养问题,我想到利用“太极调解法”的非对抗性,约好当事人面对面坐下来谈。先让当事人各自打开心扉,让他们说出心里话,才能了解他们每个人的想法,找出这个问题的症结,然后再有针对性的沟通进行化解。当时他们兄弟五个情绪非常激动,互相谩骂,互相推诿,根本稳不住他们的情绪。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解员我只能把他们分开,分别和每个兄弟进行沟通。老人的存款在小儿子手里,就针对小儿子做工作。劝他把老人的存款拿出来,存款用于老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让其他几个兄弟放心。紧紧围绕“情”“理”“法”,从父母恩情、是非曲直、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用朴素务实语言进行劝说。最终,兄弟五人终于解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赡养老人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赡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如何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给予老年人更好的物质和精神照顾,也是调解赡养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深深地感悟到,要积极从“情”“理”“法”三个方面综合施策,将赡养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南方+记者:

  当前,全市上下都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您有怎样的思考呢?对于年轻新加入的人民调解员,您有什么建议?

  魏文娟: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社会风险防控防线,为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我会认真倾听,用心了解群众的需求,找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焦点,善于抓住矛盾的突破口。这考验的不仅是人民调解员的耐心、细心,还有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判断水准。在调解过程中,我不断丰富自己的调解方式和办法,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好各项调解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我领悟到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我总结出调解工作要客观公正、以情动人、以法服众、换位思考、以案释法、对症下药等众多调解纠纷技巧。能够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切身之难,是我作为人民调解员的应尽之责,能够为当事人彻底解开心结化解矛盾也是我作为人民调解员最大的欣慰!

  人民调解工作是筑牢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全面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开创纵横联合、多管齐下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在始兴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城南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方面在化解矛盾过程中注重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小矛盾、小纠纷及时化解在村里,疑难复杂问题由镇村两级调委会联合调解、利用好“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作用,使矛盾纠纷能够就地化解;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注重与派出所、法庭、综治、信访等部门的联合,实现警调联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的良好局面,使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极大地提升了调解效率和成功率。

  着力培养村级人民调解员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调解矛盾,不回避,不扯皮的担当意识,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解决矛盾的效率和能力,让矛盾解决不等、不拖,就地化解。

  司法所每年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和水平,拓宽调解眼界和方式方法,提高化解成功率。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握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规律,调处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作为一名年轻新加入的人民调解员,为了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了解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全面了解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原则、任务、工作程序等,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工作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因此,熟悉与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能更好地把握法律尺度,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掌握调解技巧和方法。调解是一门艺术,需要人民调解员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和方法。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应学会倾听、沟通、分析矛盾、化解纠纷等技巧。加强学习培训。人民调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人民调解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因此,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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