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时间:2024-11-19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11月11日下午,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以视频方式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工作委员会轮值主席、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主持。香港特区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邓颕茹,澳门特区法务局局长梁颖妍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出席会议。澳门特区法务局副局长邱显哲列席会议。

  

  会上,粤港澳三方介绍了各自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工作情况。会议同意三方各自评审出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人选名单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作最终审定。

  会议听取了粤港澳三方近年来推进大湾区调解工作情况以及下步工作展望。会议认为,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沟通交流更加密切,工作成效更加突出,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造了“调解样板”,得到三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会议要求三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合作,勇于开拓创新,同心同德、携手共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会上,林楚明介绍了近年来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的相关情况。广东省司法厅牢牢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重大机遇,积极探索商事调解发展路径,推动调解成为大湾区法治建设领域机制对接最灵活、沟通衔接最密切、市场反应最具活力的板块之一。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坚持把调解立法摆在重要位置,以立法保障大湾区调解工作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加强调解与仲裁、司法的对接,推动域外法查明平台、专业调解队伍、调解组织等资源共享共建,合力构建跨境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三是完善工作平台。设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中心,开展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训练等工作。四是加强交流合作。广泛宣传大湾区调解工作,推动调解在大湾区的推广和运用。五是注重人才培养。将大湾区调解员纳入涉外法治人才培训计划。

  林楚明表示,广东省司法厅将持续推进“调解优先”计划,继续指导商事调解组织规范发展,着力加强商事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化“诉调对接”“仲调对接”,促进境内外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全力推动商事调解创新发展。

  会议还就广东方面“建立粤港澳三地调解协议互认与执行机制”的专题研究成果进行了讨论。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525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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