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司法局龙坑司法所:“三所一站一中心联动”纠纷化解工作法

时间:2024-11-19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龙坑街道位于播州区中心城区,区域面积82.6平方公里,下辖9个社区,常住居民18万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保利、滨江河城等小区的建成使用,矛盾纠纷呈多元化,复杂化趋势。龙坑司法所探索建立“三所一站一中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综合治理作用、公安机关的强力强制作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解惑作用、强制戒毒隔离所帮扶助力作用,形成“五位一体”基层治理体系,有效弥补基层司法所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进一步优化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资源,解决了人手不足、信息不畅、服务不到位等难题,形成权责更加协同、力量更加优化、成效更加良好的运行模式,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三类矛盾”,联动建立“协调机制”

  一是立足事源,化解重点领域的矛盾。关注重点群体、跨领域矛盾纠纷,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社工作站+综治中心”工作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汇聚“三所一站一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力量,合力开展化解。

  二是立足地源,化解主动发现的村居矛盾。通过三社工作站与综治中心分别派驻3名戒毒民警及1名工作人员进驻司法所,夯实“三所一站一中心联动”有形阵地,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人民调解员20人,协助村居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立足警源,化解易激化的风险矛盾。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从派出所接报的“110”警情出发,将纠纷纳入“三所一站一中心联动”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引发违法犯罪。

  二、做到“三个坚持”,联动解决“纠纷处置”

  一是坚持隐患排查“全面覆盖” 。“三所一中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平台优势,组织民警、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对辖区物业纠纷、合同纠纷、婚恋纠纷等矛盾纠纷隐患开展大排查,建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台账,对纠纷进行全面处置。

  二是坚持线索研判“分级处置”。“三所一中心”对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通过横向纵向进行研判,按照严重程度和处置类型分为红色、黄色、蓝色三个等级及民事、刑事两个类型,蓝色、民事纠纷由村级综治人员、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黄色、刑事纠纷由“三所一中心”组织调解,红色纠纷推送到镇综治中心组织多元化专业调解。

  三是坚持纠纷处置“动态清零”。“三所一中心”以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对达成协议的,签订调解协议;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驻所律师现场引入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告知救济渠道,依照法定程序主张权利,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隐患排查“动态清零”。2023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067件,调解成功1038起,调处成功率97.28%。

  三、围绕“三个做好”,联动拓展“源头治理”

  一是法治教育“宣传好”。以“法律七进”为抓手,与“八五”普法相结合,通过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避免或减少群众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2023年以来,通过“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共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二是法律服务“办理好”。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驻所律师等资源,开展入户宣传,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咨询、援助等内容,2023年以来,律师进行专业解答168人次。

  三是特殊人群“管理好”。发挥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龙坑三社工作站优势,建立司法所、三社工作站“互通”工作机制,对特殊人群共同开展信息化核查、走访帮教,联合训诫,运用戒毒民警专业性、威慑性,在管理中帮教,在帮教中疏导。坚决防止因脱漏管失控导致特殊人群重新犯罪。联动工作开展以来,共联合开展特殊人群走访1300余人次,联合训诫400人次,心理疏导56人次。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411/t20241115_86078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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