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座谈会

时间:2024-11-19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增强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服务商丘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12日,商丘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座谈会。商丘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余锐及10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议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两级法院紧密协作配合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余锐二级调研员就深化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和贯彻落实座谈会成果进行强调: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同频共振。开展交流会商,对于把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商丘、法治商丘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思想认识,更好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等重点工作,共同推动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等方面的互动交流、协作配合,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的新格局,共同促进司法公正。二是汇聚司法合力,在推动共同体建设上同心共责。双方要以工作交流会商为切口,持续加强常态化的良性互动,把司法行政重点任务同审判执行重点工作贯通起来,共同探索司法行政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法治建设内涵,更好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要汇聚司法合力,同心协力推动难点堵点问题解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审判职能作用,把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复议、仲裁等重点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矛盾纠纷化解等重要部署贯通起来。拓展双方交流合作渠道,把形成的共识、取得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共同推动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商丘建设。要共同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好律师参与执行和调解工作,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强化对律师的教育管理,维护律师良好执业形象。三是聚焦工作重点,在巩固座谈成果上同题共答。要聚焦重点,深化交流合作,不折不扣推动会商成果落地见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会商成果转化,做好交流会商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定期会商、同堂培训、信息共享等方式,共同研究推动解决履职办案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落实反馈机制,强化跟踪督办,把会商成果有效转化为司法行政和司法办案的实绩实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细化任务分工,对已经达成共识的工作,相关责任部门抓紧推进落实;对仍需进一步细化推进的工作,紧密沟通,加强协作,共同应对解决。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完善会商机制上同向发力。要做在日常,健全工作交流会商和日常交流会商机制,保持良性互动,优化协作路径,持续推动资源整合、力量集合、手段聚合,共促司法工作提质增效。以开展座谈会商为契机,把既有联动工作成效巩固好,把长期以来建立的良性互动局面发展好,把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好;探索建立各层面常态化对接协作机制,通过业务研讨、走访交流等方式,提升业务本领、增强落实能力,携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丘、法治商丘。

  杨飞院长对各位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现场对律师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回应。他指出,对于律师代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逐项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整改提升。同时围绕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强化律师执业保障、深化交流合作、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凝聚共识,强化担当,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坚持“立审执信”一体化协调发展理念,全流程、全链条深化法官与律师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果。二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化律师执业保障。认真排查、重点整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最大限度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三是加强沟通,发挥优势,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深化合作。进一步畅通常态化交流渠道,共同推进服务企业工作。四是依法规范,相互监督,构建双方“亲清”关系。认真执行法官和律师接触交往的有关规定,树牢规矩意识,规范交往行为,依法依规交往,公开透明合作,始终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会上,商丘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栾立学通报了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负责人通报了全市律师工作开展情况,与会律师代表围绕对两级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发言。

  座谈会由商丘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晓辉主持,市司法局和市中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11-13/3085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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