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发挥公益诉讼效能 书写乡村振兴答卷
为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海东市检察机关以保护耕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奋力书写乡村振兴答卷。
公益诉讼聚焦耕地保护
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近年来,海东检察机关坚持以“修复生态、保护公益”为出发点,着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等情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
在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海东市互助县村民张某某等三人以盈利为目的,在明知未经审批和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16.2亩农用地开采砂石,致使耕地大面积损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海东市检察院就此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审判阶段经调解后,三被告自行恢复农用地16.2亩,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已种植农作物,自行承担土地鉴定费并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生态最终得以修复。至此,本案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在海东市乐都区,区检察院通过调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数据进行技术建模后,排查出非法占用农用地且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企业47家,并在调查中发现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未征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不到位的情形,经立案调查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补征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占用税190余万元。
公益诉讼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立案49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
在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官走访调查了百余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相关企业证照办理、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合作社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进行安全检测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未按规定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积极整改整治,对全市所有经营主体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业投入品回收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在整改中,63家经营主体被责令当场下架、更换许可证,并由执法大队跟踪督查。通过督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动物防疫风险得到有效整治,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走绿色健康发展之路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推手,海东市检察机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一方面有效督促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压实责任,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生产经营,从源头把好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的第一道安全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益诉讼聚焦生态保护
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近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随意弃置死亡畜禽极易引发土壤、水源污染和牲畜疫病传染风险,对生态环境、水源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隐患。针对市辖区内普遍存在的此类问题,海东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调取有关数据,通过构建“随意弃置死因不明畜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调查37件。两级院为切实解决随意弃置畜禽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0份,对其中7起案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磋商会,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召开公开听证会8次,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整改中,行政机关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及定点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无害化处理畜禽2000余头(只),无害化处理肉1.4吨,其他动物产品0.8吨,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处,治理恢复被污染河道2处。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检察建议+磋商+公开听证”取得了良好效果,对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农牧业疫源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公益诉讼检察切实保障了一方水清土净。
海东市院针对市辖区内部分企业依法应缴纳但未缴纳环境保护税的问题开展法律监督,从相关部门依法调取2019年至2022年期间因相关企业环境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5份,构建数字检察模型,比对梳理筛选出涉及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实地前往税务机关查询被行政处罚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情况。经调查核实发现,存在对部分纳税人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况,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对该案立案调查。为有效解决问题,市检察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案件磋商会,围绕市辖区环境保护税征收情况、涉税信息交换共享、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经过磋商,对案件整改落实达成一致意见,职能部门联合制发《关于深化环境保护税信息交换与工作配合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向税务机关移送163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税务机关进行数据比对、复核、核实整改后共计补征环境保护税款及滞纳金22.78万元,公益诉讼守护“绿色钱袋”,使漏网之“税”颗粒归仓。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138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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