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体抓好“三个管理”
11月15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专题部署会,学习传达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要求,研究部署本市贯彻落实“三个管理”的务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勇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市三级院。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科学理解“三个管理”的核心要义。把握“三个管理”是全院全员参与的“大管理”,各院、各部门都要履职尽责、有序衔接、协同发力。把握“三个管理”是高质效办案下的“新管理”,“三个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有所提升,要针对性找准管理重点。把握“三个管理”是最终落实到案到人的“严管理”,要强化司法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既要全面准确落实责任追究,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要通过明晰责任,鼓励担当作为、依法履职。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要求。坚决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要求,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的检察履职“三大法宝”,进一步优化调整考核评价机制。全方位兼顾“三个管理”的有机统一和各有侧重,在顶层设计上找准“三个管理”重点、明确落实“三个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实现路径,将“三个管理”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实施、推进。结合“三个善于”“三个结构比”要求,系统抓好“三个管理”,运用“三个善于”指导办案,通过“三个管理”指导管案,依托“三个结构比”客观呈现办案和管案效果。
会议要求,要主动转变、积极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三个管理”做法。全市各级院、各部门、各检察官都要积极参与到构建符合上海检察工作实际的管理体系中。市院各部门要从制度调整、机制完善、方法革新等方面抓好本条线“三个管理”工作。各分院、基层院要抓好上级院管理要求的创造性落实,结合本院实际实化机制、强化举措、细化评价,抓好本院“三个管理”工作。各院检察长和各部门负责人都要充分领会“三个正确看待”,树立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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