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11-1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高级资深经理李金良(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良利用担任浙江省东阳市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义乌市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华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杭州市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邮政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省邮政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1/t20241118_6736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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