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行政检察监督助力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没想到,你们不仅联系上她,还帮我撤销了婚姻登记,困扰了15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申请人阿辉(化名)家中回访时,阿辉再三表示感谢。
原来,2003年,正值婚龄的海安小伙子阿辉与跟随母亲从贵州来海安居住的阿南(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04年1月,两人领取结婚证。几个月后,阿南生下女儿。
2008年11月,阿南因家庭琐事与阿辉发生争吵,抛下4岁的女儿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阿辉寻找阿南一年多无果后,向原海安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阿南下落不明,阿辉撤回起诉申请。
阿南找不到,婚也离不了,阿辉只能独自抚养幼女。一晃15年过去,女儿长大成人。为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2023年11月,阿辉再次向海安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与阿南的婚姻关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由于阿南身份信息有误,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办理。随后,阿辉又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但民政部门以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为由未予撤销。
今年8月,阿辉在委托代理人陪同下,来到海安市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围绕阿南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虚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该身份证号无对应人员。
为准确掌握阿南的真实信息,海安市检察院启动异地协作机制,委托阿南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公安局代为调取阿南的户籍底册,最终确认阿南真名为阿兰(化名)以及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阿辉领证结婚的事实。
经调查核实,海安市检察院认为法院和民政局对阿辉离婚事宜的处理并无不当。按照《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阿辉的情况属于可撤销情形。为厘清案件事实、统一法律适用分歧,该院于9月29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及民政部门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民政部门是否应当撤销婚姻登记进行论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建议撤销阿辉与阿兰的婚姻登记。
10月14日,海安市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审查涉案婚姻登记程序,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审查力度,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于10月22日作出撤销阿辉与阿兰婚姻登记的决定,并向海安市检察院回函。
为有效送达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民政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多次与阿兰母亲沟通,讲明联系阿兰的目的。经过释法说理,阿兰母亲终于放下戒心,同意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告知阿兰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至此,这起历时15年的离婚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3_6730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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