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又能上学了

时间:2024-11-11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霜降之后,秋高气爽。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乡间小路上,小何开启了新的一天。这时,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划破了寂静,来电人正是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人民法庭法官杨秀玲。

  “这段时间脚恢复的怎么样啦?”电话那头,杨秀玲关切地问道。

  “法官阿姨,我的脚好多了。已经重新回到学校上学了,前段时间在家自学,成绩也没有落下,老师还夸我有进步。”小何开心地回答。

  听到小何阳光爽朗的声音,杨秀玲露出了微笑。

  难题:交通事故引纠纷

  小何的故事要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6月的一天,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海城片区分中心的调解员小月接到当事人来电。

  电话里传来一位母亲哽咽的声音:“我的小孩前阵子被车撞了,我们家庭条件不好,孩子住院的费用都是借的,但对方不赔我钱……”

  原来,3月初的时候,小何骑自行车放学回家的路上,与快递员老吴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小何小腿骨折,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老吴负全责,小何无责。棘手的是,老吴的电动车没有购买保险。

  小何住院期间共产生3万多元医疗费用,但是老吴只垫付1万元。据了解,小何家庭经济较为拮据,父母都在务农,家里奶奶身体不好常年用药。本就捉襟见肘,如今又雪上加霜,医疗费用给他们带来不小压力。

  经询问医生,小何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等级,但是老吴并不认可小何伤残的可能性。双方陷入僵局。此时,小何的母亲想到,交警曾经给了她一张多元调处中心的调解提示单,于是她拨通了提示单上的电话。

  小月所在的多元调处中心是什么机构?他们能帮到小何吗?

  原来,作为全国百强县的福清市人口140多万,机动车及二轮电动车总数超过60万,而且乡村非标电动车占比较大。再加上乡镇执法力量薄弱、村民交通安全法规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多发易发。

  为有效破解难题,2022年3月,福清法院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强化多元调处中心,7名人民调解员与行政调解员入驻多元调处中心开展道交纠纷调解。自多元调处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成功3193件,调解成功率89.57%,自动履行到位理赔款1.8亿元。

  今年5月,福清法院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构建了道交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打造多元调处中心、4个片区分中心、2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三级联调”模式,实现“快处、快调、快赔、快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这个案件正是海城片区分中心投入使用一个月后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破题:开展诉前鉴定

  根据福清市道交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的相关规定,小月立即向入驻多元调处中心的法官杨秀玲汇报案情。

  了解情况后,杨秀玲决定该案件由多元调处中心和海城片区分中心联合调解,并联系快递员老吴到海城片区分中心。

  电话中的老吴抵抗情绪明显:“我不去,虽然我负全责,但是我觉得他不构成伤残,他们是漫天要价。”

  “小何是否构成伤残,要交给专业鉴定机构去查体鉴定。我们会严格按程序启动鉴定,确保整个过程公正公开。”杨秀玲解释道,“况且这个事故已经发生,逃避不能解决问题。”

  杨秀玲的耐心让老吴的情绪有所缓和,并说出了内心真实的想法:“其实,我是怕他真的构成伤残,我只是送快递的,又要养家,一下子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

  一番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同意先进行诉前鉴定。于是,多元调处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诉前鉴定相关材料提交到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系统,鉴定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

  很快,鉴定结果就出来了,鉴定显示:小何构成十级伤残。对此,老吴不持异议。多元调处中心又对小何的各项损失进行了初步预估,双方就赔偿款问题进行协商。

  解题:引入救助促调解

  经过沟通,双方同意鉴定结论,也同意签订调解协议。但正当杨秀玲准备召集他们签订调解协议时,却出现了新的情况。

  “能不能让老吴头期款多打一些,我们好应急。”小何的父母怯怯地说道。原来,老吴医疗费才垫付1万元,剩余的2万多元是小何父母向亲戚借的。但亲戚家也急用钱,等着他们尽快还款。而且小何后续康复治疗还得支付医疗费。

  老吴面露难色,思考后微微点了点头。但他打了一下午电话却只能筹集到3万元头期款。

  一边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构成伤残且还有后续治疗开支;另一边侵权方老吴客观上无法一次性支付足额的赔偿责任。

  针对本起纠纷的具体情况及双方的经济状况,杨秀玲向宏路法庭庭长王凤翔进行了汇报。

  “这种事故目前在农村较为多发,由于缺乏保险意识,当事人客观上赔偿能力较弱,特殊案件可以通过救助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王凤翔分析道。

  构建全域大调解机制并不是一句空话。把专业调解压实到基层一线,引入多元调解力量,才能实现案结事了。

  于是,王凤翔当即联系了福清市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陈荣华。通过申请,小何顺利从陈荣华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的“福清市榕代司法救助基金”中获得了3万元的救助款。

  救助款到位后,小何与老吴当天签订了调解协议:老吴给付头期款3万元,剩余的8万元款项分两年给付。

  在签订调解协议的现场,小何的父母带着小何向杨秀玲表示感谢。

  “谢谢法官阿姨,回到学校我会好好读书,争取赶上落下的进度。”小何在一旁有点羞涩地说道。

  “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卸下了。之后,我会努力工作,一定把钱按期足额还上。”老吴也感激地说。

  走出多元调处中心,夕阳散发的光芒洒在老吴的身上,也照进了小何一家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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