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范司法技术工作 有效提升司法技术保障效能

时间:2024-11-11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司法技术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能是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保障,包括对审判工作所需鉴定、审计、检验等事项的对外委托、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以及技术咨询、技术审核等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司法技术工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对确保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紧紧围绕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大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完善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流程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法院审判工作高水平运行提供了专业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11月8日,省高院在白城中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座谈会。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万和及审管办相关人员,白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相富,各中级法院分管司法技术工作的院领导、司法技术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司法技术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审判辅助工作,直接关乎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更好地统筹审判效益与审判效率,找准司法技术工作的切入点,厘清司法技术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的关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提升司法技术工作质效,重点确保首次鉴定质量,防止因“重复鉴定”造成案件久拖不决,要加强对司法技术机构的管理,严格做好对机构的一案一评价机制,对鉴定机构存在瑕疵的,及时指出纠正,对存在程序违法、迟滞拖延、乱收费及工作质量低劣等情况的分别采取约谈、暂停委托、停止委托等工作措施,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坚决予以相应处理,逐步实现对外委托机构库精简化、优质化。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司法技术工作是一项程序性极强的工作,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全面了解鉴定行业、鉴定业务等多方面的知识,组织司法技术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学习,及时更新理念,补充专业知识,既要对委托程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等方面的规定学深学透,也要对诉讼程序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进行认真学习,还要及时了解行业动态、行业规范、鉴定规范等,夯实工作落实基础。严格遵守程序提升工作规范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明确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和期限等,确保委托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鉴定、评估过程中,要严格受案审查,对不适合鉴定、无法鉴定的案件不能盲目收案,防止案件流程因无法委托到机构而长时间停留在委托环节。要慎重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组织诊断,严格工作标准,严格按程序时限要求将组织诊断意见书及时送交,为审判工作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保障。强化信息化支撑实现线上办理。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卷宗上传,保证网上办案常态化运行,最大限度缩短司法技术案件流转周期。原则上能网上办理的都要网上办理。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司法技术工作是一项廉政风险极高的工作,严守廉洁底线。司法技术工作一方面对接委托鉴定机构,另一方面对接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鉴定结果直接关系着司法裁判,要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工作底线,时刻绷紧纪律红线, 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从细节入手,防微杜渐,切实减少因不规范、不严谨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司法技术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4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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