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审判 | 涪陵法院:八旬夫妻对簿公堂 巡回审判走进村居
时间:2024-11-11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法官,我老婆要和我离婚,但是我都快80岁了,你们能不能来我家给她做做工作啊?”近日,涪陵法院珍溪法庭受理了一起彭某某诉陈某某离婚纠纷案。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再婚,且双方年事已高、出行不便,珍溪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进”两人家中。
为更好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珍溪法庭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及社邻,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并上门走访开展庭前调查,充分做好庭前准备。
庭审中,法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感情状况及诉求,主动解答当事人疑问。期间当事人一度情绪激动,针锋相对,经法庭耐心释法和劝导后,双方逐渐冷静并同意依法处理。法庭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及两位老人意愿依法裁决。
庭审结束后,珍溪法庭从情理与法理角度就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方面对旁听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涉老案件持续增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涪陵法院将从“关爱关心夕阳红、依法依规护权益”角度出发,在处理家事类案件中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积极回应老年群体需求,用有力量、有关怀的司法态度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让更多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让老年群体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居以安享晚年。
下一步,涪陵法院将从“关爱关心夕阳红、依法依规护权益”角度出发,依法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回应老年群体需求,为其提供诉讼便利。同时,涪陵法院也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便捷和温度,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0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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