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法院知产庭开展教育系统代表庭审观摩 暨学校知识产权涉案问题专项培训活动
时间:2024-11-11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增强滨海新区教育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处理涉诉问题的能力,近日,滨海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互联网法庭)邀请区教体局、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同志,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庭审观摩和学校知识产权涉案问题专项培训活动。
庭审观摩活动中,法官审理了原告大连某公司诉被告天津某传媒中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该案原告主张被告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庭根据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因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解读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时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以及应对措施,指出网上免费下载的图片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使用,“不知情”“非盈利”不是侵权的挡箭牌。发布公众号推文使用他人摄影、美术作品作为配图,应当通过图库网站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在使用时标注作者署名,且不要未经许可对作品进行修改。
“零距离”庭审观摩,“面对面”以案释法。下一步,知产法庭将坚持延伸审判职能,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做加法”,为侵权纠纷“做减法”。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1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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