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青山 闻到花香——浙江湖州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时间:2024-11-1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1月的浙江北部,绿意不减。

  车子朝着安吉龙王山自然保护区开去,行道树虽已微黄,但路至深山,依旧清丽叠翠;

  太湖南岸骑行,一路摇曳的芦苇花,在此越冬停歇的野生鸬鹚,都令人陶醉;

  这个季节去千年古村荻港,桑树蓁蓁镶嵌在碧玉般的鱼塘旁,曲径通幽处的青绿,以为是盛夏……

  一程山水,一路逐绿。在“两山”理念诞生地的湖州,生态保护的故事、绿色发展的蓝图或许可以从这些“路上的风景”中感受一二。

  “绿色发展的路子是正确的,路子选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湖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保护的故事如何续写?发展的蓝图如何绘就?司法之力又能如何持续保障“最美的风景一直在路上”?

  “人民法院要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国耀说,立足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生态禀赋,湖州法院在保护生态颜值的路上久久为功,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路上驰而不息,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这是怎样的一群人?

  安吉的绿水青山间、山林田野里,活跃着一群“森林法官”,他们来自安吉县人民法院,穿梭林海、跋山涉水,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1970年出生的戴伟民就是最早一批实践者。

  2011年,戴伟民还是一名村巷法官,联系高山村、孝源村、乌泥坑村三个行政村。“村子多在山区,矛盾纠纷多与承包山林、野生动物猎捕有关。”戴伟民坦言,为了就地化解矛盾,借鉴别的地方配备村巷法官,并不能完全满足安吉山区村的特殊法律需求。

  安吉县是浙江典型的“七山一水两分田”。280万亩土地,约180万亩都是山林,这其中62万亩是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生态保护在安吉,很大程度是“护山”“护林”。

  2017年起,安吉县在全省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2021年,创新建立“三级林长﹢警长、护林员、技术专员”的“三长两员”林长制工作体系,实现县域林长全覆盖。

  “只说道理听不进,只讲感情不管用。”随着林业管护要求和村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基层林长和护林员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等短板日益凸显——

  “这是块空地,我建个猪圈违反什么法律规定了?”村民老张擅自将猪圈建在公益林里,护林员劝其拆除不听;

  “我自己种的树,为什么不能砍?”50岁的陈阿姨承包山林已有十多年。因与村集体发生纠纷,气急时擅自把树砍了;

  “打点野兔野鸡,怎么就把我抓起来了?”陈某、丁某结伴狩猎,华南兔、雉鸡等几十只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成了他们的盘中餐。

  “纠纷在山林发生,若不妥善化解,层层上报,再闹上法庭,几十年的情分说没也就没了。”遇到纠纷,护林员常常会向村巷法官讨教。但涉及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专业知识,不少村巷法官又得向安吉法院里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请教。

  何必多走一步?

  2021年11月,安吉法院建立“森林法官”工作机制,深入基层一线,探索“林长、田长、河长﹢森林法官”工作模式,依托“共享法庭”“森林法官工作室”“法护生态”等平台,推动一体化生态保护。

  戴伟民和很多有山区办案经验、办理过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法官组成第一支“森林法官”队伍,下沉到山林深处:

  针对非法占用公益林,现场勘查明晰边界,释法说理、就地化解;承包山纠纷贯彻绿色原则引导承包人补植复绿;发出全省首个《野生动物保护令》,责令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义务。

  变化悄然而至,安吉县域内涉环资刑事案件从2017年的30件,下降至2024年的12件。

  2022年5月,湖州中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森林法官”工作机制的意见》,并联合市级部门签署《关于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领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推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并逐步建立内部管控指导和外部协调协作的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森林法官”180名。“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的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如何打破“边界感”?

  河流有上下游,湖泊有左右岸,山脉更有南北向。由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也时常会生出无奈的“边界感”:谁管谁不管?管了要管多少、怎么管、管到哪?都是问题。

  如何统一布局、系统保护?

  “审判机构专门化,问题解决更高效。”湖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霞向记者细数湖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探索之路——

  2016年4月,湖州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2019年10月,湖州中院统筹在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试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全市环资案件,成为全省首家且唯一涵盖生态修复执行的“四合一”集中管辖法院。

  2021年10月,湖州再次创新探索“全域集中管辖﹢重点区域指定管辖”新模式,在集中管辖的基础上,指定安吉法院管辖辖区环资重点领域案件。

  一支复合型的专业审判团队逐渐成型,一张高效协同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跨域铺开。

  时间的指针拨回2019年,为逃避监管,德清县某绢纺塑化公司干扰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自动取水样,排放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污水2万余吨至河道。工业废水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加速和寄生虫流行,甚至影响到周边京杭大运河支流和下渚湖湿地。

  “环保无界,环境有价,损害必须担责。”

  2020年,南太湖新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追究该公司及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后,以该公司为被告的民事公益诉讼在湖州中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判决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9万余元。

  判决不是目的,企业的绿色重生和生态的修复保护才是。

  如何避免污染企业一关了之,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后重生?如何提升案件赔偿款项使用实效,做好当地生态修复?

  负责案后工作的南太湖新区法院“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判决后,督促其投入1000余万元升级污水处理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污染防治水平和企业生产同步提升;另一方面,创新“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将碳汇认购金用于当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

  很快,判决的59万余元生态环境赔偿金有的放矢,南太湖新区法院协同地方政府,将这笔钱投入到大运河支流“水下森林”水生态修复项目中。

  修复项目三年后,被污染水体完成净化和修复,碧波之下,水草轻拂,小鱼游弋,别有一番景致。2023年,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二件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司法碳汇”很新,“第一个吃螃蟹”的南太湖新区法院锚定“双碳”,一路向新。湖州市梁希森林公园的公益林种植、吴兴区老虎潭库区的植被保护、长兴县仙山湖景区的生态修复……截至目前,该院在全市落地“碳汇公益林”“湿地碳汇修复”等5个项目,认购碳汇97万余元,促成碳汇交易近2万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脚步未曾停歇,湖州法院保护之路走得更远更稳:全国首创在各区县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开发全国首个环资审判全流程智能化系统——“法护生态”集成应用,申苏浙皖地区法院跨区域、跨流域开展环境司法协作,服务区域共护生态……

  守护的故事还能往下讲什么?

  在千年古村荻港村,刚结束的第七届鱼桑丰收节,一碗鲜掉眉毛的鱼汤饭,不仅唤醒了回乡青年的味蕾乡愁,更是抓住了外国游客的胃。

  每年此时,吸引他们的还有湖州先民的农耕智慧“桑基鱼塘”,游客在这里能体验剥茧抽丝的非遗绝活。

  湖州桑基鱼塘系统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至今仍留着“塘中养鱼、塘基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为“世间少有美景、良性循环典范”,2018年被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然而,随着新型材料层出不穷,盛极一时的种桑养蚕织绸技艺逐渐没落,桑基鱼塘没少遭遇填埋、毁桑。村民与村民、村民与当地政府的矛盾不少。“传承千年的桑基鱼塘系统在今天仍有价值。”在荻港村党委书记杨升辉看来,发展与保护并不相悖,因地制宜,打通“两山”转化路径,才能振兴乡村。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为防止鱼塘功能退化、原始风貌受损,今年2月,湖州市出台首部围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地方法规《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预防性保护这片生态农业“活化石”,促进农业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敏锐地注意到,既然是预防性保护,就不能被动等案子上门,不妨向前一步。

  ——今年5月,南浔区法院联合当地职能部门共同发布桑基鱼塘系统《司法保护令》,提出5项破坏桑基鱼塘系统的禁止性事项;

  ——今年6月,属地和孚人民法庭指导荻港村修订村规民约,将《湖州市桑基鱼塘系统保护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发参与保护。

  今年以来,依托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特色共享法庭,法官指导化解涉核心保护区农渔纠纷131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9.42%,同比上升21.53%。更好的消息是,今年前10个月,荻港村依托桑基鱼塘吸引中外游客约75万人次,带动旅游和土特产销售超1亿元。

  农耕探文明,绿色促发展,生态续文脉。在湖州,从绿色出发,司法保护的触角向更多领域延伸。

  “我国环境保护法将文化遗产纳入环境保护的范围,环资审判工作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更要保护承载美丽乡愁的人文环境。”湖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婷婷介绍,今年8月,湖州法院打造“人文江南·司法守护”工作品牌,构建全面覆盖、各有侧重的“一点一地一庭”司法保护网,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景观、人文环境一体保护——

  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人民法庭设立文化遗产巡回审判点,就地化解、以审促治;

  联合相关部门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前移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口;

  围绕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共享法庭,关注非遗文化传承中的保护问题。

  时光流转,更多司法守护千年文脉的故事在今朝续写。长兴县人民法院将环境保护理念运用于文物司法领域,12件西周、战国时期文物安家在太湖博物馆;依托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人文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保护惠泽千年的太湖溇港流淌不息;引入文保专家、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外脑力量”,德清县人民法院司法守护“瓷之源”千年窑火不熄。

  一群奔走山林的“森林法官”、一支敢于“破界”的审判团队、一段司法守护中华文脉的故事……湖州法院努力在司法护绿的路上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秋日胜春朝,明媚照未来。最美的路上,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白坤先 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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