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司法局:“防”“调”“治”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工作法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安居”才能“乐业”。近年来,都匀市司法局针对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逐年递增实际,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按照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原则,探索采取“防、调、治”三步工作法,着力推动物业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止步在诉前,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防”风险,将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力量下沉。司法局组织机关10名在职党员在社区担任“名誉”委员,30余名党员干部担任联户长,68名干部到城市社区网格报到,主动融入网格服务管理团队,参与社区网格协商议事,发挥司法职能优势帮助解决小区治理“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二是规范调解组织,建强调解力量。聘请9名具备法律素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化、规范化调处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并将网格员、联户长、楼栋长吸纳为信息员,及时排查物业管理矛盾隐患,实现物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纵向到底、横向有力的工作局面。
物调委和住建局共同进小区排查公共设施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普法质效。推广运用“黔南智慧司法”和“红管家”App,实时推送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普法宣传知识。采取“示范性裁判+调解”的方式平行推动案件前端化解,选取具备代表性的纠纷案例,组织在社(小)区现场开展庭审、调解,让周边群众共同参与,将庭审、调解现场变为法治课堂。
二、“调”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一是“三事分流”自主调。在社区组建由网格员、联户长、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公司管理员组成的调解小分队,对收集到的居民诉求实行“三事分流”分类办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私事”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或物业公司管理员自行调解;针对房屋漏水、噪音扰民等“小事”由网格员、联户长组织院坝会协商解决;针对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损坏等“大事”通过政协“请您来商量”议事平台,由社区牵头,组织网格员、联户长、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进行面对面协商,实现小区事务共商共治。2024年以来,人民调解小分队已化解纠纷180余件。
人民法院进小区开庭
二是接诉即办“专人调”。针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交织矛盾,由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专职调解员深入小区走访调查,找准矛盾焦点,理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关系,2024年以来调处成功物业纠纷600余件,有效促进物业管理有序发展。
三是部门联动“专业调”。将全市司法资源、行政资源、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人民调解资源高度融合进入市综治中心,通过以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纵向贯通,住建局等14家行政执法部门横向联动、人民调解贯穿全过程,法院诉讼裁判闭环解纷。2024年以来为3个矛盾深、问题杂、堵点多的问题小区解决消防、供电、停车等民生问题。
三、“治”效能,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对小区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集中研判,找准矛盾隐患产生“病灶”,由调解委员会、司法、法院、住建、社区组成联合工作组,组织群众代表与物业公司面对面协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由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向物业公司下达“服务整改建议书”,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回访、备案,切实提升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化解小区物业矛盾纠纷。2024年向5家物业公司下达“服务整改建议书”并全部得到落实。
律师为物业公司审查物业服务合同
二是以法治促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标准,约束物业公司的履约行为,提升小区管理品位和业主满意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物业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411/t20241105_860213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