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作出安排部署
今年6月以来,湖南省司法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11月4日,三部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通知》,就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通知》指出,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整治工作是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清除扰乱市场的不良因素,保障合法合规经营。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立足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探索长效机制、固化工作成效,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不良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通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治理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增设经营场所,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违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重点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违规经营提供便利等问题。公安部门主要依法查处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案件。《通知》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市场监管部门属地12315热线;2.司法行政部门属地12348热线;3.公安部门属地110热线。
专项整治以来,省司法厅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对接同级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切实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步调一致。各市州司法局高度重视,长沙、永州、娄底等地多次开展座谈会商,研究部署落实、线索受理、立案查处等重点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36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1起,整治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乱象,有力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
(厅律师工作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411/t20241111_33497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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