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谈履职 ③ | 周进宇:用好“五步工作法”当好检察监督“第三只眼”

时间:2024-11-11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4年是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10周年。10年来,山东省司法厅认真履行选任管理职能,为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人民监督员严格履职尽责,积极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涌现出许许多多优秀个人和先进事迹,不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充分展现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凝聚支持和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强大力量,省司法厅开设“人民监督员履职故事”专栏,展现他们的履职风采。今天,让我们一起聆听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周进宇的履职故事……

  用好“五步工作法”当好检察监督“第三只眼”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周进宇

  

我叫周进宇,今年78岁,2015年,我毛遂自荐被烟台市司法局选任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20年换届连任,期间年年考核优秀,连续多次被表扬为“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业务素质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我认真“备课”,监督工作有底气。每次接到监督邀请,我随即与承办检察官对接,初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再根据案件对应的罪名、涉案情节等,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查阅相关案例资料,预先备好功课,做到心中有数,参加监督活动时才能有底气。全面掌握情况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我仔细“阅卷”,了解案情更全面。在前期对接的基础上,我与承办检察官面对面交流,更加深入地了解案情,掌握检察机关做的相关工作、拟处理意见等。每次开展听证前,我都携带《人民监督员工作证》到检察机关进行现场阅卷,结合之前学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为自己初步判断寻求可靠依据。
参与权是做好监督工作的载体。我亮明“身份”,监督贯穿全过程。每次参加监督活动,都提前到检察机关,佩戴党徽坐在摆好人民监督员桌签的座位上。当主持检察官征求意见时,我积极履行职责,向当事人介绍自己是人民监督员,向犯罪嫌疑人了解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包括是否对被指控犯罪事实和证据有疑问、是否认罪认罚等。如果被害人同时在场,则也向其了解相关情况,包括是否赔偿到位、是否自愿和解等,让当事人充分发表真实意见。之后,我再与其他听证员单独互议,代表人民监督员发表监督意见,防止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
提出针对性建议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我积极“监督”,建言献策有成效。9年来,我共参与监督办案活动365件次,发表的监督意见得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多数意见得到采纳并成为办案重要参考,这是我最值得骄傲的地方。我珍惜每一次监督机会,认真钻研各种类型的案件,积极参加听证之后的法律文书公开宣告活动,用真心直言、温言劝慰,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及时总结是提升监督工作的重要路径。我及时“小结”,当好法治宣传员。监督活动结束后,我都会再进行“复盘”反思,将监督过程形成文字总结。通过撰写文章,一方面做好经验归纳,不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我还积极参法治宣讲活动,结合自己的教师身份给青少年学生讲《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的种子。近年来,我撰写的文章和履职经验介绍,先后有8篇在《检察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今后,我将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竭诚为人民监督员工作“添砖加瓦”,助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411/d021ccef-1618-42a9-bdd1-e6601e67aa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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