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检察+人大”让文物“活”起来

时间:2024-11-1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千年石塔重焕光彩

  湖北黄梅:“检察+人大”让文物“活”起来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章琪)“你们的检察建议不仅促进了石塔的修缮,也让村民更加重视文物保护,现如今塔畈石塔和周边环境已经焕然一新了!”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县柳林乡塔畈村对塔畈石塔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塔畈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王健华欣慰地说。

  塔畈石塔是黄梅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迄今已有1500余年的历史,塔畈村亦因这座石塔得名。对于当地的村民来说,塔畈石塔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今年5月10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向黄梅县检察院提供了一条线索,称塔畈石塔长期被近距离烧香祭祀,文物遭到损坏。该院检察官随即前往塔畈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塔畈石塔上裹缠着红布条,遗留有大量残存祭品,且塔身布满青苔,原有风貌遭到严重破坏。检察官还注意到,塔畈石塔紧邻乡村道路,周边未设置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文物安全风险隐患。

  为推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5月16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塔畈石塔的日常监管,恢复石塔原有风貌,完善石塔周边防护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要求当地乡政府进行整改,督促其认真落实文物属地管理责任,并就修复问题与当地乡政府、塔畈村负责人员进行协商。7月17日,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王健华再次来到塔畈石塔现场进行“回头看”,发现石塔污损和周边杂草已经得到了清理。

  “虽然村里已经向县文旅局申报了文物保护项目,但立项时间难以明确,后续修葺资金缺口较大。”回访过程中,王健华向检察官介绍了石塔目前的保护情况,并表示此前在柳林乡开展的“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代表小组活动中,已经将塔畈石塔维护修葺问题提交活动讨论,将通过这场活动有效推动检察建议落实。

  近日,记者了解到,塔畈村已成立石塔修缮筹备委员会,对石塔及周边环境进行修缮整治。全村400余人自愿进行了捐赠,捐赠金额达到41万余元,同时100多名村民还自发投入到修缮整治工程中,在你一锹、我一铲中,塔畈石塔和周边环境重焕新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1_6717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