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多方联合勘验巧解药农心结

时间:2024-11-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行来到小牛群镇新丘村,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前不久,小牛群镇新丘村的药农云某某来到法院,称同村的于某某在给自家药田浇水过程中导致云某某的药田被淹,其药苗因此未能出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于某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促成和解

  考虑到涉农案件无小事,现在又适逢秋收时节,万一遇到霜冻等情况会对农作物造成更多损失,为避免产生更大矛盾,法官迅速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因原被告无法就损失具体数额达成一致,按正常诉讼程序需通过鉴定方式确定损失数额。

  承办法官立即与司法辅助部门取得联系,得知鉴定费用约在一万元左右,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较小,虽通过鉴定方式可以确定损失数额,但是却大大增加了双方的诉讼成本。为了真真正正为老百姓解决矛盾,降低损失,法官根据药材市场价值波动大及季节性强的特点,向双方释明可通过询价方式快速、便捷的解决纠纷,经耐心向双方厘清利弊后,双方均同意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损失数额。

  确定了解决方案后,法官立即与药材种植集中地牛家营子镇人民政府联系,请求政府推荐指派辖区内从事药材种植、销售于一体且人品好、威望高的人员参与询价。牛家营子镇政府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立即与各村委会联系上报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对人员进行把关筛选后,向法院推荐指派了两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参与询价。同时,为确保询价工作公正进行,法院邀请了两名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询价过程。

  

  

  

  一切准备就绪。法官组织各方来到位于小牛群镇新丘村的药田,在法官的带领下,原被告双方对侵权位置进行了指认,参与询价人员对侵权点进行了仔细的勘验,并就相关问题细节与诉讼双方深入沟通。首先对损失计算方式及依据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同时对诉讼各方疑问进行详细解答,最终给出了询价结论。

  原被告对询价结果表示认可并接受。在法官主持及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

  此时落日的余晖洒落在诉讼双方当事人脸上,映射出满意的笑容。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57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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