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时30分,商水法院“豫剑执行·金秋亮剑”集中执行再出发!

时间:2024-11-04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日,商水法院“豫剑执行·金秋亮剑”集中执行活动拉开帷幕。

  凌晨5时30分,参战干警列队集结完毕,商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彦兵作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执行活动的重要性,充分运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果,以良好的业绩展现商水法院执行工作的形象。

  “出发!”随着张彦兵一声令下,60名干警、10辆警车按行动计划赶赴商水县汤庄、邓城、谭庄、大武、练集等几个乡镇的执行现场。

  冯某某与刘某某、王某某(系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商水法院调解,由刘某某支付冯某某51920元。后刘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冯某某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向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后刘某某仍未执行。执行员多次联系刘某某,刘某某常年不在家,均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此次集中执行,在谭庄镇刘某某家中,执行员依法当场向王某某出示证件和拘传手续后,将其带上警车。王某某一看要被带到法院,赶紧和刘某某联系偿还了该笔欠款,该案当场执行完毕。

  某银行与刘某华、刘某收借款合同纠纷案,商水法院判决刘某收对贷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执行员将刘某收拘传到商水法院后,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刘某收仍拒不履行,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商水法院坚持常态化开展“以打促执”活动,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取得显著成效。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5人,拘传4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3件。下一步,周口市两级法院将加大集中执行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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